1、印鑒管理制度1/2印鑒管理制度印鑒管理制度1 1 目的目的加強公司印鑒使用管理。2 2 職責職責2.1 公司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由專職董事長助理負責管理,在專職董事長助理尚未確定前,由主管人事行政的副總經理負責管理,合同專用章由合同預算部經理負責管理,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管理, 工程專用章由工程總監負責管理。使用范圍限于本公司對內對外的正常業務。2.2 如印鑒管理人員因公外出或休假時,應將印鑒移交給公司指定人員管理,以確保隨時可以用印。3 3 過程控制過程控制3.1 因正常工作需要使用印章時,須先填寫用印審批表 ,注明用印事由可直接使用,如用印事關重要,就由分管負責人、總經理及董事長簽字
2、后方能蓋章,否則管理人員有權拒絕。3.2 如因故未能獲得簽字而急需要蓋章時,經辦人員必須與印鑒管理人員共同當面或電話請示總經理或董事長后,先行用印,隨后補簽字。3.3 用印后,印鑒管理人必須填寫用印登記表并由經辦人員簽字。3.4 印鑒只限于在公司內部蓋章用印, 任何人不得帶章外出。 如確需帶章外出時,需填寫印鑒攜帶外出審批表 ,經董事長批準后,到印鑒管理人員處登記,并由二人或二個以上同時帶出使用,用印完畢,應及時辦理注銷手續。3.5 印鑒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對公司高度負責的精神,保管使用好公司印鑒,嚴格按有關制度辦事,如發現有損公司利益或給公司帶來隱患的現象要堅決制止。4 4 監監督督與與執執行行4.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和各分管副總經理根據各自的管理權限加強管理,確保用印及時和準確。印章管理者應本著為公司負責,為工作負責的高度責任感,確保印章使用不出現任何紕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5 5 相關表格相關表格印鑒管理制度2/25.1 用印審批單5.2 用印登記表5.3 印鑒攜帶外出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