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1/5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版本版本A/0A/0生效日期生效日期編寫編寫審核審核批準批準1.1.目的:目的:確保公司固定資產規范管理有效利用,做到帳、卡、物相符。2.2.適用范圍:適用范圍:適于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的管理。4.4.定義:定義:4.1 因定資產4.1.1 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下同),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辦公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均屬于固定資產。4.1.2 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 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 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4.1.3 同種資產單位價值分別在200
2、0元上下的, 按從屬多數的原則確定為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由公司制定統一的固定資產目錄。4.2固定資產的分類:固定資產按資產性質和會計核算需要分為五類:即車輛、辦公設備、電器設備、房屋及建筑物、其他設備。4.3固定資產的編號:4.3.1 固定資產編號由一位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其中以字母 “G”表示固定資產; 四位數字中的前一位表示固定資產類別, 后三位為資產序號。具體資產編號由人事行政部負責。4.3.2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人事行政部依其類別予以編號,并粘貼“物品狀態與責任標簽”。4.3.3 資產編號是公司和各單位固定資產的基本標志, 是進行固定資產盤點、處置等的依據。固定資產編號必須是
3、唯一的,即每一單位固定資產對應唯一編號,不得重復。固定資產編號不得隨意變化。4.3.4 固定資產編號同一批次同一時間增加的完全相同的固定資產(規格型號、單價、制造廠商、供貨廠商等相同)可在原編號的最后一位后增加流水固定資產管理辦法2/5號,采用“01”格式。4.3.5固定資產報廢后對應的編號不得用于其他資產的編號。5.5. 職責:職責:5.1人事行政部是公司資產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部門,其職責是:5.1.1 主持固定資產的驗收、調配、報廢鑒定等項工作,并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和毀損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5.1.2 根據公司固定資產存量和工作需要,提出添置、調配和處置意見。5.1.3 每半年一次清查盤點固定資產狀況。5.2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部門,其職責是:公司財務部是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部門,其職責是:5.2.1 參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出租、轉讓等事宜的價值評估工作。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