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 司 保 密 制 度公 司 保 密 制 度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第六條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一、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三)公司內部掌
2、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二、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 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第七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
3、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2 -第八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第九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第十條 對于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第十一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相關事務,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