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金 輝 集 團 文 件金輝集規201740號 簽發人:翁溯沖 關于印發金輝集團工程策劃管理辦法(試行版)的通知各地方公司:為提高項目工程管理的前置策劃水平,不斷提升項目工程管理能力,理順工程管理思路,明確工程管理目標及方向,使項目開發建設的各項目標得以實現,特制定金輝集團工程策劃管理辦法(試行版),本管理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實施,請遵照執行。金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 金輝集團工程策劃管理辦法(試行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工程管理體系,使項目工程策劃的編制、審批、執行、總結過程系統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金輝集團所有項目。 第二章 職責與
2、權限第三條 金輝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對公司各項目工程策劃進行統籌管理。負責集團工程策劃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負責集團各項目工程策劃的最終評審,執行情況的核查。 第四條 金輝集團區域公司、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是轄區內項目工程策劃的責任主體。負責所屬地區各項目工程策劃的評審和備案;負責地區項目工程策劃執行情況的核查和總結備案;負責所屬地區項目工程策劃經驗教訓的總結和沉淀。 第五條 金輝集團各區域公司、城市公司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是具體項目工程策劃的責任主體。負責按照公司制度流程進行具體項目工程策劃的編制、修訂、執行、總結等工作。 第三章 定義和管理思路第六條 工程策劃是指在工程實施前,全面考慮工
3、程實施過程,對工程管理的目標、實施的方法、具體的管控措施等進行系統思考和梳理的行為。第七條 工程策劃是指對項目工程實施過程進行全盤思考的綱領性文件,具體包括管理目標、項目背景策劃、前置專項策劃、工程實施策劃、質量控制策劃以及精裝修專項策劃等。 第八條 為推動策劃和評審工作前置,使策劃成果能夠及時有效并付諸實施,策劃評審對工程策劃的合理性、完善性以及實操性等內容進行評定,評審通過后進行備案并應用于現場管理。 第九條 對于有多個分期的項目,應當在首批開工的項目分期工程策劃中對該項目的整體規劃進行部署,包括整體交通流向、集中生活區的設置、土方的周轉與平衡、施工方案等。 第十條 同一項目、由同一管理團
4、隊進行管理的、開工時間相差不超過一年的分期項目,可統一編制項目策劃;開工時間相差超過一年的分期項目,應當單獨進行策劃,并根據現有情況對項目整體規劃進行總結與調整。 第四章 工程策劃編制第十一條 工程策劃編制工作由區域公司、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組織,具體由項目部負責編制和修訂。 第十二條 工程策劃應在“項目啟動會”通過后30天內編制完成并完成審批。 第十三條 工程策劃編制模板詳見金輝集團工程策劃編制模板(附件1)。 第五章 工程策劃審批第十四條 工程策劃編制完成,由區域、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評審通過后,發送電子文稿至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區域對接人進行預審。 第十五條 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相關區域對接人收到工
5、程策劃文稿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評審,并在5個工作日之內召集視頻評審交流會議,形成正式的評審意見。 (一)評審交流會議議程為:區域、城市公司工程管理條線負責人進行工程策劃匯報策劃思路交流互動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相關領導和評審人員提出評審意見并明確評審結論。 (二)評審記錄表:評審會議后,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相關對接人整理完成工程策劃評審記錄表,并以電子郵件發送至相關領導和與會人員。評審記錄表內容詳見附件2。 第十六條 若工程策劃評審未通過,則重新進行上述評審流程。若評審通過,區域、城市工程管理部按照評審記錄表要求,修訂完善工程策劃,并在公司內網發起工程策劃提綱評審流程。評審記錄表隨工程策劃文稿一同上
6、傳內網,以作備案。 第十七條 內網評審流程至總部后,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相關對接人對照評審記錄表核實修訂情況并審批。 第六章 工程策劃備案第十八條 工程策劃審批合格后,應打印裝訂成冊,由區域、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人簽發后,在項目部存檔并全員傳閱。工程策劃文稿電子版和簽發表掃描件發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備案。 第七章 工程策劃的執行第十九條 工程策劃必須落實到工程實際中。在前期招標階段,開工進場,過程實施中積極貫徹執行。第二十條 項目部在日常檢查中,要對項目工程策劃執行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要求的三個時點,形成檢查報告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區域公司、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集團工
7、程管理中心在巡檢過程中也會隨時核查、抽查工程策劃執行情況。 第八章 工程策劃的總結第二十二條 項目部應在以下三個時點進行策劃總結會,對照策劃與實際執行情況,分析得失之處并制定改進方向,形成書面記錄存檔并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區域、城市工程管理部備案。 (一)地庫封頂后,對項目快速啟動和總平面布置進行總結,總結記錄表參見附件3; (二)外架拆除后,對結構質量執行情況、主體進度執行情況、內外裝工序穿插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總結記錄表參見附件4; (三)項目竣工備案后,對策劃整體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總結記錄表詳見附件5。 第二十三條 當項目目標、項目發展條件發生較大變化時(如發展計劃變更、銷售展示要求變更、拆遷未完等),應重新修訂工程策劃并組織評審。 第九章 附則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編制并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工程策劃編制模板 2.工程策劃評審記錄表3.工程策劃執行情況總結記錄表-地庫封頂4.工程策劃執行情況總結記錄表-外架拆除5.工程策劃執行情況總結記錄表-竣工備案抄送:集團領導 9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