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物資管理條例第一章 總則為使辦公室物資管理合理化,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特制訂本規定,此規定的執行部門為辦公室。第二章 物資分類公司辦公室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貴重物品、實物資產。低值易耗品:筆、紙、電池、訂書釘、膠水等管制品:訂書機、打洞機、剪刀、美工刀、文件夾、計算器等個人保管物品:個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費用開銷的物資,如BP機、手機、助動車等實物資產:物資價格達300元以上,如:空調、計算機、攝像機、照相機等第三章 物資采購1. 公司物資的采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辦公室同意,可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300元以內物品
2、申購交部門經理同意,辦公室批準;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門經理同意,辦公室批準,總經理批準。2. 物資采購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以下方式:1) 定點:公司定大型超市進行物品采購。2) 定時:每月月初進行物品采購。3) 定量:動態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4) 特殊物品:選擇多方廠家的產品進行比較,擇優選用。第四章 物資領用管理公司根據物資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方式:低值易耗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管制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貴重物品:根據偉字003號文件實物資產:由辦公室設立實物資產管理臺帳,以準確記錄固定資產的現狀第五章 公司物資借用1. 凡借用公司辦公器材,需填寫物資借用單,并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2. 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3. 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第六章 附則1. 新進人員到職時有管理部門通知,向辦公室領用辦公物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辦公室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未經辦公室認可的,管理部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2. 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物品領用總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