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檢測應在系統試運行連續投運時間不少于 1 個月后進行。I I 主控項目主控項目空調與通風系統功能檢測空調與通風系統功能檢測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對空調系統進行溫濕度及新風量自動控制、 預定時間表自動啟停、 節能優化控制等控制功能進行檢測。應著重檢測系統測控點(溫度、相對濕度、壓差和壓力等)與被控設備(風機、風閥、加濕器及電動閥門等)的控制穩定性、響應時間和控制效果,并檢測設備連鎖控制和故障報答的正確性。檢測數量為每類機組按總數的 20%抽檢,且不得少于 5 臺,每類機組不足 5 臺時全部檢測。被檢測機組全部符合設計要求為檢測合格。變配電系統功能檢測
2、變配電系統功能檢測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對變配電系統的電氣參數和電氣設備工作狀態進行監測,檢測時應利用工作站數據讀取和現場測量的方法對電壓、電流、有功(無功) 功率、功率因數、用電量等各項參數的測量和記錄進行準確性和真實性檢查,顯示的電力負荷及上述各參數的動態圖形能比較準確地反映參數變化情況,并對報警信號進行驗證。檢測方法為抽檢,抽檢數量按每類參數抽 20%,且數量不得少于 20 點,數量少于 20 點時全部檢測。被檢參數合格率 100% 時為檢測合格。對高低壓配電柜的運行狀態、 電力變壓器的溫度、 應急發電機組的工作狀態、 儲油罐的液位、蓄電池組及充電設備的工作狀態、不間斷電源的工作狀態等參數進
3、行檢測時,應全部檢測,合格率 100%時為檢測合格。公共照明系統功能檢測公共照明系統功能檢測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對公共照明設備(公共區域、過道、園區和景觀)進行監控,應以光照度、時間表等為控制依據,設置程序控制燈組的開關,檢測時應檢查控制動作的正確性;并檢查其手動開關功能。檢測方式為抽檢,按照明回路總數的 20%抽檢,數量不得少于 10 路,總數少于 10 路時應全部檢測。抽檢數量合格率 100% 時為檢測合格。給排水系統功能檢測給排水系統功能檢測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應對給水系統、排水系統和中水系統進行液位、壓力等參數檢測及水泵運行狀態的監控和報警進行驗證。檢測時應通過工作站參數設置或人為改變現場測控點狀態,監視設備的運行狀態,包括自動調節水泵轉速、投運水泵切換及故障狀態報警和保護等項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檢測方式為抽檢,抽檢數量按每類系統的 50%,且不得少于 5 套,總數少于 5 套時全部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