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為認真吸取事故和近期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有關會議精神, 決定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導思想根據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建設戰線必須迅速行動起來,按照統一部署從嚴從細的要求,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通過排查推進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防范安全事故發生。二、組織領導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等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建設局質安科、區質監站、安監站及各街道建辦(科)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質安笠,負責日常協調聯絡工作。三、排查內容及整治
2、措施(一)主要內容以重點工程、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及地下工程為重點,對全區建筑工程進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內容為:1、地下管線保護情況。所有挖掘施工作業是否在開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線(包括電網線、水網線、燃氣管網線等)的分布情況,是否同燃氣集團公司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是否管線保護措施。2、質量安全受監登記情況。建設工程是否輸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是否依法納入監管程序。3、大型垂直運輸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如塔吊、施工電梯、井字架等大型街運輸設備是否制定拆裝方案,是否履行檢測、驗收手續,現場拆裝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4、臨時用電使用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否按照三相五線制布設,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是否符合要
3、求。5、現場安全防護情況。“三寶”的配備、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護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6、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 米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施工單位是否組織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二)整治措施1、對未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土石方開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簽訂保護協議后方可施工;對未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0.00 以上的工程,限期 3 天補辦燃氣管網保護協議,逾期不辦的,一律停工改正。2、對施工現場存在以上 2-6 項問題的工程,一律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錄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停工整改的工程項目須經區安監站逐項復查合格后方允許復工;復查仍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