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桐柏縣司法局業務用房綜合樓沉降觀測方案編制人:胡紅艷2012 年 9 月 1 日目錄一、編制依據二、工程概況三、控制點的布置及施測四、各控制點的放樣五、施工時的各項限差和質量保證措施六、沉降觀測七、測量復核措施及資料的整理八、施工測量工作的組織與管理九、儀器保養和使用制度十、測量管理制度一、編制依據1、 城市測量規范CJJ8-892、 工程測量規范GB50026-933、建筑施工圖紙、會審及相關文件二、工程概況工程名稱:桐柏縣司法局業務用房綜合樓工程地點:桐柏縣財政局北側建設單位:桐柏縣司法局工程概況:桐柏縣司法局服務用房綜合樓位于淮河北岸、桐柏縣府前廣場西側, 29 層(主樓 9 層,附樓
2、2 層)建筑面積 1483m2。主樓有一層地下室,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礎,框架結構。建筑區域內東側為混凝土路面,西側為原建筑混凝土基礎。三、控制點的布置及施測1、 監測項目: 建筑物沉降觀測, 地基土分層沉降觀測, 建筑場地沉降觀測, ,支架沉降、位移和變形,以及支撐地基穩定性沉降觀測。2、從場地的實際情況看,場地四周距離建筑物在 10M 以上,故對布設控制點無影響。北側場地做臨設及材料堆放用,所以控制點集中布設在東西側原有混凝土地面上,西北側只布設遠向復核控制點。3、布設的控制點均應引向四周永久建筑物或馬路上。4、高程控制網的布設要求:(1)每一測區的水準基點不應少于 3 個;對于小測區,當
3、確認點位穩定可靠時可少于 3 個,應連同工作基點不得少于 3 個,以保證測量的準確性。水準基點的標石,應埋設在地基可靠穩定混凝土中。并作明顯標示。(3)工作基點與聯系點布設的位置應視構網需要確定。作為工作基點的水準點位置與鄰近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建筑物基礎深度的 1.5-2.0 倍。工作基點與聯系點也可在穩定的永久性建筑物墻體或基礎上設置。(4)各類水準點應避開交通干道、地下管線、倉庫堆棧、水源地、河岸、松軟填土、滑坡地段、機器振動區以及其他能使標石、標志易遭腐蝕和破壞的地點。6、平面控制網點的布設要求:1、水準點按四等水準測量要求施測。2、所有控制點必須設專人保護,定期巡視。四、各控制點的放樣地面控制點布設完后,轉角處線采用 2級電子經緯儀 DJD2 進行復測,經校核無誤后進行施測。高程傳遞,采用鋼尺直接丈量法,若豎直方向有突出部分,不便于拉尺時,也同樣采用懸吊鋼尺法。每幢高度上至少設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