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 勤 制 度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提前5分鐘簽到,沒有簽者,一律按遲到、早退處理。特殊情況部門領導要作出相關解釋。1、上班時間:隨政府工作時間適時調整。2、請假程序: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員工層由所在部門的經理簽署意見,管理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病假:請病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單位負責人,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補填請假單。3天時間以內(含3天)病假,只發放基本薪金,三天以上病假,發放基本工資的70;病假時間較長或需住院治療者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一旦發現有小病大養或病假期間從事經營性活動者,立即解除聘用。事假:請事
2、假將被扣除當日基本薪金及補貼。3、每月考勤結果由辦公室統計并報送各部門領導簽字、確認,然后將考勤表及請假條在每月14日提交至財務部,在薪金中扣。4、除法定假日和公司規定的假期外,無故不上班作曠工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或不超過當月薪金20%的經濟處罰。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七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5、換休制度因工作需要,在周日或其他業余加班超過6小時,可提前填寫換休單,經部門領導確認后,在員工自己保存;病、事假可用換休單代替,不扣除工資;換休假可以累計到一起使用,作為休假(長假除外)。6、加班:節假日期間,部門副經理級以上員工沒有加班費;普通員工加班可享受換休制度或享受20元/天的加班費。此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