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 輛 管 理 規 定為保障公司業務工作順利開展,合理進行車輛調配、保養、維護、報銷,節約降低費用。特制定本規定:一、 車輛管理1、 公司公務車輛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設專職司機駕駛。2、 因特殊情況,非專職司機公務駕車(須持相應駕照)經辦公室主任或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外出。3、 公司領導私車公用、費用等管理辦法。(另補充說明)4、 節假日及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回公司或公司指定地點。5、 車輛使用現金加油,其發票必須由司機和乘車人共同簽字方可報銷。6、 建立車輛管理檔案項目:維修、保養清單,費用支出統計,保養維修記錄,汽油使用記錄,辦公室每月統計考核。二、 車輛使用1、 原則 先急后緩、先大后小、
2、先遠后近。2、 使用車輛人員需由辦公室主任或有關領導批準方可使用。3、 司機根據每天派車情況填寫行車日志,乘車人員在該記錄上簽字,辦公室主任負責檢查并簽字。三、 車輛保養、維修1、 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進行強制保養。(司機提出、辦公室驗證后方可)2、 車輛外觀、內飾要保持干凈、整潔,衛生。3、 車輛維修前要查清原因,報辦公室費用預算,經同意后再行修理。四、 責任劃定及事故處理1、 凡違反交通法規被罰款、駕照被扣、吊銷駕照的,由駕駛人自行負責。2、 車輛屬維護保養不利為司機責任;由駕駛人自行負責。3、 機械構件磨損更換為正常維修;4、 造成事故經交管部門裁定后,造成損失所發生費用公司負擔80,駕車者負擔20,若在保險項目內,個人負擔賠償差額的30。 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