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杏壇鎮清拆違法用地建筑物實施方案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地及違章建筑等行為,根據關于集中開展 2010 年度違法違規用地清查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 (粵府辦明電201127 號文)有關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一、行動時間2011 年 2 月-3 月。二、清拆對象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期間,無用地手續進行建設的建(構)筑物。 (詳見順德區杏壇 2010 年度省衛片核查違法用地登記明細表 ) 。三、組織架構杏壇鎮違法違規用地查處整治行動領導組(簡稱“兩違整治領導組”)負責統籌、協調全鎮違法違規用地建筑物的清拆及復耕、復綠等工作。兩違整治領導組下設 3 個拆違工作小組,分別由黨委辦公
2、室、宣傳文體辦公室、綜治信訪維穩辦公室、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杏壇分局、杏壇派出所、杏壇供電所、杏壇供水公司、區第一人民醫院附屬杏壇醫院等部門抽調專人組成。 (拆違小組具體人員詳見附表)拆違小組由兩違整治領導組統一調配, 具體清拆行動計劃由兩違整治領導組統籌, 日常工作安排由兩違整治領導組副組長黃家慈黨委委員具體負責。四、職責分工1、鎮駐片領導負責帶隊組織、指揮本片相關清拆行動。2、黨委辦負責部門協調、后勤保障等工作。3、杏壇派出所負責行動人員的安全保衛工作。4、環運分局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組織協調工程隊進場清拆。5、國水局負責核對 2010 年度省衛片斑點違法用地情況。6、宣
3、文辦負責安排新聞媒體跟蹤報道。7、杏壇醫院負責現場救護工作。8、供水公司、供電所負責對清拆對象進行斷水、斷電。9、綜治辦負責對清拆現場進行錄像、拍照的取證。10、相關村(居) “兩委”成員、治安隊員和機關駐村(居)第一責任人負責協助工作組開展相關清拆工作, 并配合做好當事人的說服教育工作。五、行動準備1、國土城建和水利局根據 2010 年省下發的衛片圖斑,核實各村 (居) 兩違清拆對象, 并由拆違小組張貼拆除公告、 噴寫“拆”字。2、機關駐村(居)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指導村委會做好清拆對象的思想工作,爭取其對違法用地建筑物進行自拆。3、各村(居)委會負責對本區域內違法用地建筑物進行自查、自糾和自拆。4、派出所、綜治辦要加強對清拆對象的維穩評估,避免出現維穩事件。六、具體安排1、先由派出所對清拆對象形成警戒圈,再由供水、供電部門進行斷水斷電,然后由施工隊進場清拆。2、其他部門負責維持現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