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橋區 2015 年棚戶區改造“金桂園”項目塔式起重機與建筑物防碰撞專項施工方案一、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信陽市平橋區中心大道與平西路交叉口,經八路西。建筑面積 56600 ;地下二層; (包含人防 2808 ) 。結構形式:框架結構;主樓分別為地上 19 層,地下 30 層,建筑總高 93.25m。 (1)建設單位:信陽市華利置業有限公司(2)監理單位:鄭州基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因施工場地受限,本工程分階階段施工,在一側主體施工完畢后,方進行另一側工程施工, 且先安裝的吊僅夠已完成主體工程的使用, 故需重新安裝一臺塔吊,由于塔吊的作業半徑較大,且場地較小,新安裝的塔吊距離原建設物較近, 塔吊在施
2、工作業期間無法旋轉 360 度, 且在塔吊停止使用期間,如遇大風等惡劣天氣,極易造成塔吊自由旋轉,從而發生塔吊與建筑物發生碰撞的危險,為避免上述事故的發生,現制定此方案。塔吊平面布置圖參見后附圖。二、編制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2012)塔機使用說明書三、防碰撞施工措施(一)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可通過嚴格控制兩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4-94) 中的 10.5 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
3、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 2 米的距離”。由塔吊現場平面布置可知,四臺塔吊中,相鄰塔吊的距離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長度, 即滿足了施工需要, 又克服了處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間的碰撞。(二)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區間時, 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 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 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 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2.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 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 為此, 塔吊安裝時高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