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計基層建筑活動方案為進一步夯實全縣統計基層基礎,推進統計能力、數 據質量和政府統計公信力的提高,充分發揮統計的信息、 咨詢和監督職能,縣人民政府決定,XX 年在全縣開展統計 基層基礎建設攻堅年(以下簡稱“雙基”建設攻堅年)活 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統計局市統計基 層基礎建設攻堅年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 制定本實施方案。一、 工作目標二、 活動范圍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園區、省市駐宜有關單位、 各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居)委員會。三、 主要內容(-)組織機構建設1. 切實加強鄉鎮統計機構力量。各鄉鎮要建立健全鄉 鎮統計機構,充實統計工作人員。在鄉鎮機構改革中,要 保持
2、統計力量的加強。鄉鎮在年度預算安排時,要適當增 加統計事業經費,使之與經濟發展水平同步增長。2. 切實加強部門、園區統計力量。各部門、各園區要 依法加強對統計工作的領導,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依法 設立或指定綜合統計機構,配備綜合統計人員或指定綜合 統計負責人,不斷充實統計力量。部門、園區內其他職能 機構要根據統計任務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安 排與本部門本園區統計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業務經費,保證 各項統計工作順利開展。3. 切實加強“四上”企業統計力量。各企事業單位要 結合本單位實際設立統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綜合 統計崗位,指定統計負責人,配備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3、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 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簡稱“四上” 企業,下同)要配備專職綜合統計員,配置相應設備,安 排適當經費,保證各項統計工作順利進行。確實不具備條 件的,要依法委托統計代理機構代理統計業務。(二)統計業務建設1. 著力規范鄉鎮統計工作流程。各鄉鎮統計站要按照 國家統計局的有關要求,依法開展統計活動,明確統計業 務流程各個環節的工作任務、操作規程和質量標準,規范 組織和開展統計調查,積極做好“四上”企業申報工作。2. 著力規范部門、園區統計工作。各部門、各園區要按照統計有關法律法規,健全管理制度。在政府統計部門 規定的統計調查項目之外開展的跨部門、跨區域的調查項 目,必須依法到縣統計局履行審批(備案)手續,并依法 規范統計調查工作。按照行政審批程序,各部門、各園區 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備案),必須嚴格執行政府統計規定的 信息報送交換共享制度和數據發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