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 產 認 購 書 編號:甲方: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售樓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郵編: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乙方自愿購買甲方開發的 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簽定認購書如下:1、乙方向甲方購買 房源,建筑面積 平方米(上述商品房面積以政府有關部門最終測量核實的數據為準)。2、上述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元/,成交單價為人民幣 元/,認購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3、乙方簽定本認購書時向甲方交付認購金: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大寫): 。認購金在甲、乙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轉入房款或首付款。4、乙方選擇如下第 種付款方式(現
2、金或轉賬支票支付):一次性付清方式:乙方須在簽定本認購書 日內(含當日),即 年 月 日前與甲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付100%的房款。銀行按揭方式:乙方須在簽定本認購書 日內(含當日),即 年 月 日前與甲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納首付房款,同時提供按揭貸款資料。分期付款方式:乙方采取此種方式,在簽定本認購書 日內(含當日),甲方與乙方簽定分期付款協議。5、甲方在上述約定期限內不得將乙方認購房產另行出售,如因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乙方認購房產另售他人,造成乙方無法購買已認購房產,甲方與乙方協商不成,甲方應在五日內雙倍退還乙方已付認購金。6、簽訂本認購書前,乙方已熟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
3、內容,對該內容予以認可,不持異議,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清相關應付款項。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退房或逾期未能到甲方售樓處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未按時繳付相應房款,本認購書自行失效,甲方可將上述房產另行出售,且無須通知乙方,乙方所繳認購金不予退還。7、商品房買賣合同須乙方本人簽署,如本人不能前來簽署,則必須親自簽署授權委托書,并進行公證,委托書須列出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和委托購房事項,被委托人可憑上述授權書、公證書、委托人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代辦購房手續。8、甲、乙雙方的通知和聯絡應按本認購書開頭部分所列聯系資料進行,若任何一方聯系資料有變更應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否則應承擔相應不利的后果。9、本認購書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并于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本認購書第6條情況發生時失效。10、乙方認購房產后,不可調房退房,不予更改姓名,否則認購金扣除,不予退還。11、乙方在繳納認購金前已知自己的銀行征信記錄,(未辦理銀行貸款、房屋抵押擔保、車貸與信用卡等業務,或辦理過銀行貸款,上述情況無不良記錄),如因個人原因造成不能辦理銀行貸款手續,責任自行承擔,所繳認購金不予退還。12、本認購書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經辦人: 委托代理人:項目經理: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