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建筑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建筑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為全面貫徹落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及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和“文明施工”主題活動,積極做好轉發市住房城鄉建委轉發省建管局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關于立即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和關于寧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領域進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題活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安全責任,重在落實”的社會氛圍,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有關“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部署,
2、結合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主線,以“安全責任,重在落實”為主題,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緊緊圍繞 xx 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結合建筑行業安全生產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能知識,增強企業主體安全責任意識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為完善企業自控、社會監理、輿論監督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提供強有力的精神動力、思想保證和輿論支持。二、活動主題安全責任,重在落實。三、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本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全縣
3、建筑行業“安全生產月”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建設局局長張偉標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建設局副局長童轉苗同志擔任,成員由辦公室、建管科、法規科、質安站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管科,負責牽頭實施、指導、監督、協調等具體事項。四、活動時間 6 月 1 日至 30 日;“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定于 6 月份的第二個星期日(6 月 12 日)。五、活動內容及分工為推動全縣建筑行業“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深入開展,在“安全生產月”期間,相關工作任務和活動分工如下:(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的工作任務 1、動員布置“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相關的工作任務(5 月底以前)。2、組織“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活動日,開展安全生產咨詢、發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讀本等各類安全教育資料(6 月 12 日)。3、按照轉發市住房城鄉建委轉發省建管局關于立即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