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管理作業指引 編制日期2012.07審核日期2012.07審批日期2012.07修訂記錄日 期修訂狀態修改內容修改人審核人批準人2009.12.4B/0按照大禹行動要求改版2011.10.C/0按授權文件調整2012.07.10D/0根據2012架構調整修訂1目的為了規范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保證工程質量,根據國家、省市現行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管理標準,特制定項目竣工驗收管理作業指引。其中,屬于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質監部門對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管理作業行為末納入本作業指引。2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所管控的深圳地區開發項目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3術語和定義3.1 驗收:建筑工程在施工
2、單位自行工程質量檢查評定合格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復驗,根據相關標準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3.2 進場驗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3.3 見證取樣檢測:在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場取樣,并送至具備相應資質檢測單位所進行的檢測。3.4 交接檢驗:由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經雙方檢查并對可否繼續施工做出確認的活動。4職責4.1 項目部4.1.1 組織現場驗收甲供材料設備;4.1.2 必要時參與見證取樣檢測活動;4.1.3 主持甲方直接
3、發包工程的交接檢驗(即中間交接)工作;4.1.4 參與重要工序、重要部位的隱蔽驗收活動,并由項目經理予以簽認;4.1.5 參與分部工程驗收活動,并對重要分部工程(如樁基、基坑支護、基礎與主體結構、防水、幕墻、鋼結構等)驗收予以簽章確認;4.1.6 參與單位工程予驗收活動;并督促施工單位對整改項目的實施;4.1.7 組織承建項目竣工驗收活動,并由項目經理主持驗收工作。4.2 成本部 4.2.1參與重要分部工程驗收活動;4.2.2 參與單位工程預驗收活動。4.3 設計部4.3.1 必要時聯絡設計單位共同參與建筑材料設備的現場驗收活動;4.3.2 聯絡設計單位共同參與重要工序、重要部位的隱蔽驗收活動
4、;4.3.4 參與單位工程預驗收活動,重點核查竣工圖。4.3.5 制定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計劃;4.3.6 熟悉和掌握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政策法規(對口單位、工作時限、工作程序、提供資料等),并對竣工全過程給予指導和配合(包括對外辦理有關手續);4.3.7 負責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溝通工作。5工作程序 5.1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施工質量要求:5.1.1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5.1.2 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5.1.3 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5.1.4 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5、并應形成驗收文件。5.1.5 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5.1.6 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5.1.7 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5.1.8 承擔見證取樣驗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5.1.9 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5.2 過程驗收5.2.1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設備應配合監理進行現場驗收(含見證取樣檢測)。5.2.2 凡屬甲供材料設備應配合監理進行全程現場驗收,并及時移交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5.2.3 配合監理參加重要工序、重要部位的隱蔽驗收活動,并由項目經理
6、予以簽認;5.2.4 在現場監理的主持和組織下,參加分部工程驗收活動,并對重要分部工程(如樁基、基坑支護、基礎與主體結構、防水、幕墻、鋼結構等)驗收予以簽章確認。5.3 竣工驗收5.3.1 單位(單項)工程完工后,根據承包商的竣工報告,監理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和物業公司進行予驗收。5.3.2 建設單位收到監理單位初驗合格的報告后,項目部主持和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單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活動應吸收公司相關部門參加,并接收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5.3.3 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除主體驗收外,還包括消防、人防、燃氣、電梯、環保、規劃及檔案等專項驗收,分別由項目部和其它主管部門組織,并取得相關驗收合格證明。5.3.5 建設單位在主體驗收及燃氣、消防、電梯專項驗收全部合格之日起規定時間內辦理備案手續。6支持性文件無。7相關記錄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