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元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為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 推進建筑領域節能減排,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四川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全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把生態文明理念融入城鄉建設全過程,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模式,集約節約利用資源,提高建筑舒適性、健康性、安全性。從政策法規、體制機制、規劃設計、標準規范、技術推廣、建設運營和產業支撐等方面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
2、境友好型社會。二、主要目標1.1.新建建筑新建建筑。到 2015 年末,完成綠色建筑 80 萬平方米,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實現節能 50%的目標,有條件的公共建筑和工程項目實現節能 65%的目標, 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2.2.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到 2015 年末,力爭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10 萬平方米。3.3.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 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太陽能、 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以點帶面,示范帶動,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提高應用水平。4.4.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建材。推廣使用新型節能環保建材。到 2015 年末,市城市規
3、劃區、各縣區主城區各類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全面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和建筑節能標識門窗。三、重點任務(一)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建立包括綠色建筑比例、生態環保、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約利用、再生水利用、廢棄物回收利用等內容的指標體系,將其納入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落實到具體項目。建設用地要優先利用城鄉廢棄地,積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積極引導建設綠色低碳城區,推進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國土資源部門在供地規劃條件中,應明確綠色建筑的建設用地比例和成品住宅建設比例,綠色建筑面積不低于總建筑面積 20%。2015 年 1 月 1 日起, 規劃建設和住房部門下達的開發小區類用地規劃條件中應明確要求項目中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建筑面積不小于總規模的 20%。(二)大力促進城鎮綠色建筑發展。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部門要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