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為深入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保證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防范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等多發性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我市建筑工程質量水平穩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遏止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為目標,以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規范性文件為依據,以城中村、城鄉結合部、開發區、鄉鎮等四個重點部位在建工程和易發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等事故部位為重點,開展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整治,強化執法;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
2、進。二、整治內容和要求:(一)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1、工程項目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臨邊洞口的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實行責任人制度。2、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3、高處作業前,應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審批方可組織實施。(二)腳手架事故專項整治1、腳手架、模板工程應根據工程情況和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由專業人員負責搭設。2、作業層腳手板應鋪設嚴密,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全封閉,不
3、得留有空隙。3、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空隙大于 15cm 時應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4、各類作業平臺、卸料平臺應按施工方案搭設,架體應保持穩固,不得與腳手架連接,作業平臺嚴禁超載。5、模板及其支撐體系的施工荷載應均勻堆置,并不得超過設計計算要求。6、購買租用鋼管、扣件必須查驗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生產日期、檢測證明和產品標識;使用前應送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對證件不全以及檢測不合格的鋼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1、基坑(槽)、邊坡、基礎樁、模板和臨時建筑作業前,應按設計單位要求,根據地質情況、施工工藝、作業條件及周邊環境編制施工方案。2、基坑(槽)、邊坡設置坑(槽)壁支撐時,應根據開挖深度、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鄰建(構)筑物等情況設計支撐。拆除支撐時應按基坑(槽)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防止邊坡塌方或相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