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糞池清污承包協議甲方:乙方:甲方為了及時做好校園內所有化糞池及學校地下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工作,保持校園清潔,營造良好環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及時清理排污設施事項達成如下承包協議:第一條清污疏通范圍:甲方校園內所有化糞池及全校地下排污管道。第二條清污疏通標準:乙方至少每半年要將甲方校園內所有化糞池及全校地下排污管道徹底清理疏通一次,平時要不定期自行安排清理疏通,保證全年甲方校園內排水順暢,所有化糞池不向外溢污水、污物。第三條服務質量要求:當甲方校園內的化糞池及管道出現污物堵塞、污水外溢現象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須在 36 小時內處理完畢,以保證甲方校園清潔。第四條承包期限
2、:暫定年。協議期滿后,如甲方對乙方的服務滿意,乙方在下一年度具有簽訂協議優先權。第五條承包費用:每年元。第六條付款方式:當年的全部承包費,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二十天內,乙方負責對甲方校園內所有化糞池進行第一次徹底清理疏通,此后,甲方付乙方承包費元。如上半年沒有出現污水外溢,或雖出現污水外溢,但乙方及時進行了處理,未給甲方的校園衛生環境造成嚴重污染;7 月份或 8 月份,乙方負責對甲方校園內所有化糞池進行第二次徹底清理疏通。 此后, 甲方付乙方承包費元。如下半年沒有出現污水外溢,或雖出現污水外溢,但乙方及時進行了處理;協議到年底之前的一個月內,乙方對甲方校園內所有化糞池及其相鄰排污管道進行第三次徹底清理疏通, 此后, 甲方付乙方剩余的承包費元。第七條如因化糞池上方無窨井蓋、或因明顯人為因素學生故意拋物導致的化糞池及地下排污管道堵塞,其清理疏通費用由甲方承擔。第八條協議期內不因工程建設導致化糞池的增減而改變承包費。第九條協議期內,如一方違約,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第十一條本協議自 2014 年元月 1 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