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3物品管理制度一、 酒店所有設備設施, 不能私拿、 私用, 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 罰款 50100元/次。二、不準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飯,發現一次罰款 5 元。三、服務員不能隨意開放空調私自使用,客人走后應立即關閉空調、電燈、電視,違者罰款 520 元。四、每天必須檢查空調、消毒柜、燈光、衛生間下水道、電視機、煤氣灶具開關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異常立即上報領班或主管安排人來維修。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強行使用,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六、下班前必須檢查一切電器設備的開關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領班檢查到某區域沒關電器設備開關,該區域服務員罰款 20 元/次,所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2、七、酒店配發給服務員的一切物品,服務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或使其恢復原樣。八、若有發現故意損壞酒店設備、設施者,作重罰開除處理。九、 若客人損壞了酒店物品也應要求賠償。 但語氣要委婉, 不得對客人無禮。十、每月盤點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種設備設施。損耗與賠償方案按具體情況實施。(另行通知)辦公用品管理辦法。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范圍2 / 3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
3、訂書器、電池、計算器、復寫紙、軟盤、支票夾等。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采購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 1 支,筆芯以舊換新。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 1 本原稿紙。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 1 本記事本,員工 3 個月發放 1 本記事本。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客房部低值易耗客用品發放管理規定1倉庫按住房率補充物品數量。2每星期發一次物品,物品到各樓層均由領班負責每兩星期按要貨單認真做一次盤點。3各樓層物品急需時,主管負責調整,再列出所需物品的數量,派人到倉庫統一領取,否則倉庫不予發放。4客人需要牙具,由辦公室人員通知員工領取,倉庫管理人員只有將此類物品送到辦公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