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安徽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綠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綠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對轉變城鄉建設模式,破解能源資源瓶頸約束,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31 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把生態文明融入城鄉建設的全過程,樹立全壽命周期理
2、念,切實轉變城鄉建設模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適度,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推動我省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二、主要目標“十二五”期間,全省新建綠色建筑 1000 萬平方米以上,創建 100 個綠色建筑示范項目和 10 個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到 2015 年末,全省 2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其中,合肥市達到 30%。到 2017 年末,全省 30%的城鎮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三、重點任務(一)進一步強化建筑節能工作。1提升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加強建筑節能產品、技術市場和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不斷提高
3、城鎮建筑設計和施工階段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執行更高能效水平的建筑節能標準。2 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立完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機制,國家機關既有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既有公共建筑未達到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應當制定節能改造方案,按規定報送審查后開展節能改造。舊城區改造、市容整治、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圍護結構裝修和用能系統更新,應當同步實施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3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發展。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在適宜推廣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建設,加快推動美好鄉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建筑面積在 1 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應當至少利用 1 種可再生能源。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新建建筑,應當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的技術設計、建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