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本號:版本號:1.0簽發人:簽發人:xxxxxx(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有限公司突發事件報告制度突發事件報告制度1 1目的:目的:為有效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保障公司管理高效暢通,特制定本制度。2 2定義:定義:企業突發事件指的是企業在無準備、無防范情況下或超出預期時發生的事件。3 3范圍: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種突發事件的報告管理。物業公司單獨制定物業管理突發事件管理規定。4 4工作規定工作規定:4.1 企業突發事件一般分為三類:a.第一類是經營性突發事件,包括產品重大缺陷、泄漏事故、大火或爆炸、人員傷亡、罷工、信貸風波、市場崩潰、盈利驟然下降等經營性風險事件;b.第二類是行政管理
2、突發事件,包括:人員舞弊、貪污受賄或詐騙、高層集體人員變動、歧視或騷擾、政府或監管機構采取行動、法律訴訟等非經營或行政管理危機事件;c.第三類是不可抵御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洪水泛濫、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等不可抗力而引發的危機事件。4.2 公司主要面臨的突發事件分類:a.施工質量及安全事故;b.施工單位勞資糾紛;c.客戶糾紛;d.重大法律訴訟;2e.媒體不實報道;f.重大政策變化。4.3 公司突發事件危機處理小組公司成立突發事件危機處理小組(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 ,公司總經理擔任組長。總經理出差期間,由總經理授權人作為第一負責人。4.4 突發事件報告程序4.4.1各部門、項目部發生
3、突發事件時,當事人員應立即報告所在部門(項目)經理。4.4.2當事部門的主管領導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均應在第一時間向公司總經理報告。當事部門主管領導在報告的同時還需對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和發展趨勢作出判斷,提出處理意見(緊急情況下應在授權范圍內安排進行現場處理) ,并就是否需要召開公司突發事件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提出建議。4.4.3公司總經理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就主管領導的意見和是否召開公司突發事件危機處理小組會議進行決策。4.5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按照本制度,啟動應急工作程序,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并即時上報上市公司總部。4.6 發生突發事件后,當事部門(項目)最晚不超過 8 小時必須將發生事件的原因、經過、初步處理意見、未來發展評估的報告報公司總經理。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當事部門須每天將事件動態上報總經理。在事件結束后三天內,當事部門要提交整體報告報總經理。4.7 經公司突發事件危機處理小組確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