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第一條第一條計劃管理工作的任務:一、根據 xx 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董事會下達的投資計劃和經營目標,結合集團業務運作流程及崗位工作職責,制訂集團及集團各中心、各子公司的工作計劃及經營指標;二、審訂集團各中心、各子公司的年度工作計劃;三、負責集團各中心、各子公司年度工作計劃的執行、監督、修訂、考評等各項工作;四、通過工作計劃加強集團的各項成本核算工作,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集團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力,不斷提高集團的經營能力,以獲得最大的經營利潤。第二條第二條集團各單位的主要工作,應按照審定的工作計劃展開。第三條第三條集團管理
2、中心計劃管理部為集團經營計劃工作的綜合管理責任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對集團各單位工作計劃進行審定、執行監督、調整、考評。第四條第四條為保證集團計劃工作的正常開展,集團各中心、各子公司必須根據各自的工作計劃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計劃統計管理人員。第第五五條條集團的工作計劃, 是集團經營活動和績效考評工作的依據以及集團獲得經營利潤的保證,工作計劃一經下達,集團各級部門都必須嚴格按照計劃,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工作計劃的貫徹執行。第第六六條條與工作計劃相關的統計工作是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的重要工具,集團各單位的計劃統計管理人員應準確、及時、全面地反饋本單位經營計劃工作周度、月度、
3、季度、年度的執行情況,嚴禁弄虛作假。第二章第二章工作工作計劃的內容計劃的內容第第七七條條年度工作計劃的制訂應遵照以下原則:一、下年度工作的完成情況、工作標準及各相關責任人;二、明確利潤指標及利潤完成進度,著重于經營管理費用的控制;三、落實資金的回籠方案;四、建立生產進度及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在對生產成本進行核算、分析的基礎上進行生產成本控制;五、明確資金的月度、季度、年度或一個項目建設周期的使用計劃,對例行資金與例外資金的使用進行詳細說明;六、與集團人力資源部結合,進行具體的人力資源成本核算、分析,明確崗位人力資源的使用狀況。第第八八條條年度工作計劃應明確以下經濟指標:一、利潤指標:開竣工面積、營業收入、銷售收入、營業利潤、稅前稅后利潤等;二、費用指標: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各項支出;三、質量指標:主要指工作完成標準(以崗位職責要求為準)、產品質量標準 (執行行業現行的國家或相關部門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