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P8-1材料標識程序版本:1第 1頁,共 3 頁C:ISOGFPGFP8-1材料標識程序1.目的通過對材料進行適當的標識,以便于識別和追溯。2.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建材供應部建材倉庫材料標識和追溯。3.引用文件3.1GFP6-5材料采購過程控制程序3.2GFP15-1材料貯存搬運控制程序4.定義4.1 標識:通過對入庫材料品名、規格、型號、數量、產地、出入庫日期、責任人名稱、結存數、入庫驗收是否合格的登記、標貼,反映材料狀態及識別材料。4.2 可追溯性:根據記載的標識,追蹤材料的歷史、應用情況及所處場所的能力。經過執行材料標識方法和控制,查出產品的分供方和存放在點,從而達到對材料監控的目的
2、。5.職責5.1 建材供應部經理負責處理材料采購主辦上報的疑難問題。5.2 材料采購主辦負責定期檢查材料追溯性記錄。5.3 倉庫保管員負責材料的標識和追溯性記錄。5.4 倉庫辦公室人員負責保存有關的倉庫記錄。6.資格或培訓執行本程序不需特別的培訓和資格。7.程序7.1 標識要求7.1.1 標識應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文字性記錄書寫工整的要求。7.1.2 材料從接收到出庫,應具有唯一性標識,以確保在需要追回或進行特別檢驗時,能識別具體產品。7.2 標識實施倉庫保管員按下列要求負責標識:7.2.1 劃分倉庫庫區,并對材料進倉排放進行籌劃,繪制倉庫平面圖。7.2.2 根據材料的材質、規格、形狀、周轉
3、頻率等條件因素,將庫區分為潔具類、瓷磚類、管材類、燈具類、零配件類及不合格產品類,分類整理存放,填制材料平面GFP8-1材料標識程序版本:1第 2頁,共 3 頁C:ISOGFPGFP8-1分布圖。7.2.3 對于每一分區,用倉庫物資收付卡片(見 GFP8-1-F1)加以識別。倉庫物資收付卡片內容包括有品名、材料數量、規格、進出庫日期、憑證號數、責任人姓名等。7.3 追溯方法7.3.1 材料入庫、出庫時,倉管員應做好進銷存帳 (見 GFP15-1-F6)記錄工作,內容包括:出入庫時間、憑證號數、摘要、收入記錄、發出記錄、結存記錄、核對號。7.3.2 材料采購主辦應定期檢查進銷存帳,如檢查無問題,簽字確認。如有疑問,將檢查結果記錄在盤點表(見 GFP15-1-F5)中,并及時查明原因,上報建材供應部經理,對倉庫保管員作出相應的處理;對于數目不相符的材料,補辦進貨,補簽手續。8.記錄8.1倉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