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區精神文明建設公約QR-4.4-12版號:A為了搞好小區精神文明建設, 使廣大業主在文明、 健康的環境中生活、 工作,特制定如下公約,敬請共同遵守:一、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和深圳有關規定及物業管理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配合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工作,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居民。二、小區居民來自全國各地甚至外國友邦,大家要正確對待不同生活習俗、文化背景,求大同存小異,互諒互讓、平等相待、團結互助。三、 希望廣大業主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積極維護公共衛生, 不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污水,不亂張貼、涂寫,不在小區內飼養家畜(寵物的飼養按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及定期進行防疫檢查與采取必要的預防) , 并愛
2、護小區環境。四、請養成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衛生、將秩序及心靈美、語言美、行為美、環境美的習慣。五、不得在小區內進行賭博、吸毒等違法活動,嚴禁將違禁品如黃色書刊、畫片、唱片、錄音帶等帶入小區和家庭。六、愛護小區公共財物,維護水電、通訊、消防等公共設施,愛護小區花草樹木,共同創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良好、安寧、舒適的生活與工作環境。七、禁止在小區內搞封建迷信活動及非法團體活動。八、注重家庭文化建設,提高家庭文化品味,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培養文明有益的業余愛好,營造溫馨和諧的家園及休閑環境。九、積極維護小區各種榮譽,積極為小區的發展及進步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意見。十、熱心社會福利事業,樂善好施、尊師重教、尊重婦女,愛護、關心、幫助寡殘疾人士。十一、 積極投入到愛國衛生運動中, 堅決消滅各類蟲害, 使成為無污染、無蟲害的文明小區。小區棟(閣)單元業主簽署:物業服務中心負責人簽署:簽署日期: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