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四川省戶用沼氣報廢管理辦法按照行政權力下放的有關要求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規范戶用沼氣報廢管理的通知 (農辦科201311 號)規定,特制定本辦法。一、報廢條件戶用沼氣允許報廢的情況分為以下三類:一是正常報廢,正常使用年限超過 20 年的戶用沼氣池,可申請報廢;二是災毀報廢,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導致池體嚴重受損,無法修復的,可予以報廢;三是工程報廢,受當地政府實施村莊集并、建設道路和天然氣工程、生態移民等影響,致使戶用沼氣池不再具備運行條件的,可予以報廢。二、報廢程序(一)分類逐戶登記戶用沼氣報廢分為兩類進行登記,分別為中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即原農村沼氣國債項目) (附表 1)和非中
2、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包括退耕還林項目、災后重建項目、省級項目、市縣自建項目、農戶自建沼氣池等) (附表 2) 。在進行登記時,由縣農村能源部門安排專人或委托鎮、村工作人員,以村為單位分類逐戶填入報廢登記表(附表 1 或附表 2) , 逐戶拍照 (照片中應有申請報廢的沼氣池和農戶的影像,并標注與登記表一致的沼氣池編號、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 ,2由村委會和鄉鎮政府分別蓋章確認后,以鄉鎮為單位匯總報縣農村能源部門。各地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廢條件進行鑒定和統計,嚴禁隨意報廢和虛列報廢。(二)縣級審批縣級農村能源部門是實行戶用沼氣報廢管理和審批工作的責任主體,每年 11 月 10 日前,縣級農村能源部
3、門嚴格按照報廢條件和分類逐戶登記要求,完成對本轄區內當年需報廢戶用沼氣的核查工作,并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報廢沼氣池審批表(附表 3) 、非中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報廢沼氣池審批表(附表 4)的格式和要求對需報廢的戶用沼氣進行審批,確保符合報廢條件的沼氣池及時報廢。(三)省、市(州)備案每年 11 月 20 日前,縣級農村能源部門將當年戶用沼氣報廢情況以正式文件(含附表 1、附表 2、附表 3、附表 4 的復印件并蓋章)報市級農村能源部門匯總和備案;每年 11 月 30 日前,市級農村能源部門將匯總后的當年戶用沼氣報廢情況以正式文件(含附表 5、附表 6 的復印件并蓋章)報省農能辦備案。(四)資料歸檔中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報廢沼氣池登記表 (附表 1) 和每戶的照片、非中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報廢沼氣池登記表(附表 2) 、中央預算內投資沼氣項目報廢沼氣池審批表(附表 3) 、3非中央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