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業園園產業園園區區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章總總 則則第一條為加強園區管理,提高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制度。第 二 條 北 歐 湖 南 農 業 產 業 園 園區管理委員會為本制度實施的主要部門,將履行對北歐湖南農業產業園(以下統稱“園區” )的管理。凡在園區內的企業、施工單位以及監理單位均應遵循本制度,自覺履行責任和義務。第二章第二章安全監督管理安全監督管理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促進其健康持續地發展,依據芬蘭當地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條款。第二條園區企業對園區各企業相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當予以
2、配合,不得拒絕、阻撓。第三條園區企業或者個人對園區內存在事故隱患或者違規行為的企業及個人,均有權向北歐湖南農業產業園園區管理委員會報告。第四條園區企業在發生或發現安全事故后, 應立即向北歐湖南農業產業園園區管理委員會報告。第三章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了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地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芬蘭當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園區實際,制定本章程。第二條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領導現場文明施工的開展。第 三 條 確
3、定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目 標 , 并 將 目 標 管 理 責 任 明 確 分 工 , 分 解 到 人 , 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的實現。(1) 、 施 工 現 場 的 各 種 建 筑 材 料 、 構 件 、 料 具 和 建 筑 垃圾 要 按 施 工 總 平 面圖指定的區域分類,堆放整齊,并制作統一標牌進行標識。(2) 、 項 目 部 要 建 立 消 防 領 導 小 組 , 建 立 、 健 全 各 級 消防 責 任 制 , 制 定 消 防 制 度 , 配 齊 安 全 消 防 人 員 和 滅 火 器 材 。第四條項 目 經 理 部 要 根 據 現 場 實 際 , 結 合 上 級 規 定 和 公 司 有 關 制 度 , 制 定 本 項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 ,并組織落實,主要包括:(1) 、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2) 、施工現場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