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大地產集團下屬公司管理辦法第一章 人事管理第一條 各下屬公司組織機構設置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其調整方案須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核,經直管副總裁簽署意見后,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執行。第二條 各下屬公司定崗定編方案、制定和調整薪資結構體系以及員工年度薪資調整方案,須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核,經直管副總裁簽署意見后,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執行。第三條 各下屬公司總經理助理(含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各專業總/副總工程師)及以上干部的錄用及定薪、轉正定級、任免、解聘等經直管副總裁審批后,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每月1日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其中各下屬公司一把手的解聘即時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
2、各下屬公司中層干部及一般員工的錄用及定薪、轉正定級、任免、內部調動、獎懲、解聘等由各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執行,不符合公司入職及提拔晉升條件的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審核,每月1日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凡在集團系統被辭退及自行離職的人員,各下屬公司一律不得錄用,特殊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審核,每月1日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下屬公司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職,從而決定給予的警告、通報批評、扣罰獎金、降薪、降職、免職、辭退等處分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執行。第五條 各下屬公司與集團系統各單位之間的人事調動每月1日審批,其中下屬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的調動報集
3、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下屬公司其他員工的調動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總經理審核、審查、審批后實施。第六條 員工請假及出差各下屬公司一把手的請假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國內出差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閱,其考勤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于次月15日前報董事局主席閱;部門一把手及以上干部的請假、國內出差由上一級領導審批;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的請假、國內出差由部門一把手審批。所有員工香港出差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國外及澳門、臺灣的出差須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第七條 各下屬公司社會保險繳納方案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備案,住房公積金繳納方案須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第八條 各下屬公司均須及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其勞動合同
4、版本須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后方可使用。第九條 集團各中心每月所有的獎勵和處罰文件均須抄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人力資源中心每月全面檢查各單位行政人事部對各項獎罰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反饋各相關中心核實。對行政人事部未按文件執行的,當月發現一人次給予行政人事部一把手降三級工資的處分,三人次給予免職處分,超過三人次給予開除處分。第二章 財務資金管理第十條 財務管理模式財務由集團統一管理,統一執行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對外提供財務報表須經集團財務中心審核后方可報出。第十一條 資金管理模式1、資金由集團統一計劃管理。財務部門必須嚴格執行集團資金計劃。2、公司因融資工作需要對外提供資料時,審批權限如下:(1
5、)公司基礎資料及項目基礎資料須報公司主管資金領導審批;(2)按集團規定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相關協議(總對總年度協議除外)及商票兌付承諾函報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3)集團發文規定融資成本范圍內的融資方案,經集團相關部門審核后,須報集團資金直管副總裁審批。超出規定融資成本范圍的債務類融資方案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與已批準的融資方案相符的融資相關承諾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融資合同及協議、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總對總年度協議等相關資料須經集團相關部門審核后,須報資金直管副總裁審批。與已批準方案不符的,須經集團相關部門審核后,須報集團資金直管副總裁審批,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4
6、)創新類融資方案、融資合同及協議等,經主管融資業務領導、集團相關部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集團財務總監審核后,由資本運營中心直管副總裁審批,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與已批準的創新類融資方案相符的融資相關承諾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相關資料須經集團相關部門審核后,須報集團資本運營中心直管副總裁審批。與已批準方案不符的,須經集團相關部門審核后,須報集團資本運營中心直管副總裁審批,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5)增資方案,涉及需要辦理財產及股權質押、擔保手續、股權過戶手續,董事、監事、法人及公司章程變更等具體事項,經集團相關部門審核后,須報集團資金直管副總裁(創新類融資需報集團資本運營中心直管副總裁)
7、審批,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3、開具商業承兌匯票視同現款支付,下屬公司須建立商業承兌匯票臺賬,確保到期兌付。4、無論任何原因,下屬公司開具的商業承兌匯票、貸款利息及2000萬元以下的貸款本金,必須確保資金在到期前2個工作日到賬;否則每發生一次,給予資金部、財務部門主要負責人降一級工資處分,給予貸后管理部門主管領導降二級工資處分,給予各公司主要負責人降三級工資處分;一旦發生上述情況,集團信息化系統自動生成處分文件并執行。5、下屬公司需申請集團撥付的款項,由財務中心審核,2000萬元(含2000萬元)以下的,報集團財務直管副總裁審批;2000萬元以上的,須再報集團資金分管領導審批。第十二條 資金審
8、批1、對外付款,除銀行日常手續費、水電費等以外,園林集團、力拓公司、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監理公司200萬元以下(含200萬元),越秀住建、金屬材料公司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材料設備公司2000萬元以下(含2000萬元)的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超過上述審批權限的,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2、無合同、手續不全及其他非正常情況的付款,每一業務事項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的,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10萬元以上的,再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因特殊原因施工單位需要預借工程款的,申報時須列明該項目總借款與累計進度總額、已付進度款、借款原因及扣款時間,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3、超合同金額10%
9、以內的,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超合同金額10%以上的,再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4、 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代集團簽訂及履行的外委設計合同,對外付款按上述權限審批。第十三條 費用報銷和非經營性支出的審批1、所有日常費用報銷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2、非經營性開支(主要指零星的職工福利、個別獎勵等),越秀住建、力拓公司、金屬材料公司確因工作原因需要支出的,單筆金額在2萬元以下、年度總額不超過15萬元的,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實施;超過以上權限的,須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3、因工傷、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公司在國家規定的賠償、補償之外另行補償的,單筆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由下屬公司主
10、要負責人審批;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批;超過50萬元的,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4、業務招待費的開支按集團下發的招待費限額執行。如確因工作需要,費用額度不足以支付的,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當面口頭向集團財務分管領導匯報情況,并提交增加業務費的書面申請報告,由集團財務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5、下屬公司業務招待費開支按季考核,年終統算。季度業務招待費超標部分的50%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扣罰,節約部分順延計入以后季度考核額度。年終統算累計季度扣罰超過年度統算扣罰金額的部分予以補回,年度節約的,節約部分的30%對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獎勵。6、每月1500元以內的車輛使用
11、費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銷。7、出差標準內的差旅費由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銷,不符合標準的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國外出差費用報銷由出差審批人審批。第十四條 借款各下屬公司借支備用金必須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借款人借支金額原則上不能超過借款人月工資總額的2倍,經辦人必須在業務處理完畢后十五日內到財務部報銷。公司所有員工已經審批尚未報銷的借款,累計不得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材料設備公司不得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園林集團各分公司借款不得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每增加一個新開盤項目于開盤前3個月可增加借款不超過5萬元(含5萬元)。超過以上權限的,須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第十五條 資產報廢
12、、處理的審批權限第十六條 注冊公司、對外投資,非集團融資需要為外單位提供財產抵押、經濟擔保、股權質押、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報董事局主席審批。法人、董事、監事、經營范圍變更事項,由集團總裁辦直管副總裁審批;注冊資本變更由集團財務分管領導審批。第十七條 集團各中心每月所有的獎勵和處罰文件均須抄報集團財務中心,未同時抄報的,每一次給予該中心主要負責人降三級工資處分。財務中心每月全面檢查各下屬公司財務部對上述各項獎罰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反饋各相關中心核實。對財務部未按文件執行的,當月發現一人次給予財務部一把手降三級工資的處分,三人次給予免職處分,超過三人次給予開除處分。第三章 招標及采購管理第十八
13、條 園林集團承接集團地產系統相關單位綠化施工工程的,合同暫定金額按綠化面積及暫定單方造價確定,合同苗木預算清單按統一模板,具體模板由園林集團制定。綠化工程按現場實際發生的成本及合同取費方式結算,每年結算一次。第十九條 定標審批權限1、下屬公司承接集團地產系統相關單位業務的,定標由發包單位報集團經營中心審核后,再按規定權限報批。2、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組織的設計招標,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由院長定標;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報集團直管領導審批。3、材料公司負責統一采購供應的材料物資,單項采購定標由直管副總裁審批;年度材料設備采購的定標報集團工程建設系統分管領導審批后報集團董事
14、局主席閱;年度物資采購的定標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由直管副總裁審批,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須報集團工程建設系統分管領導審批;年度合同履行過程中價格下浮及新增產品的由直管副總裁審批,價格上浮的須報集團工程建設系統分管領導審批。4、金屬材料公司的鋁合金型材、玻璃、五金配件執行集團年度材料設備合同,其它類材料由金屬材料公司自行招標和采購,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由金屬材料公司自行定標;500萬元以上的,報直管副總裁審批。5、力拓土石方公司對外發包的工程項目的招標由力拓土石方公司負責。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的由力拓公司自行定標;預算金額1000萬
15、元以上的報直管副總裁審批。6、園林集團對外招標的工程項目招標、苗木、材料采購及園林設計由園林集團負責。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由園林集團自行定標;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報直管副總裁審批。第二十條 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議標由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50萬元以上的報各直管副總裁審批。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議標由院長審批,100萬元以上的報直管領導審批。第二十一條 在恒大中心辦公的下屬公司、產業集團辦公所需的物資以及集團統一供應給下屬公司、產業集團的物資由集團采購配送中心負責組織采購,其他物資由下屬公司、產業集團自行采購。第二
16、十二條 集團監察中心可隨時參與各下屬公司的開標并須遵守開標現場的紀律。第四章 合同管理及合同履約監督管理第二十三條 合同簽訂金額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必須簽訂合同(委托除外);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不該簽的合同,不允許簽合同。第二十四條 合同訂立審批權限1、下屬公司新簽合同(含年度合同)金額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由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超權限的再報集團審批。其中:力拓土石方公司對外發包的合同(含年度合同)金額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且按范本簽訂的由力拓土石方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合同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未按范本簽訂的,再報集團審批。報集團審批的合
17、同,按集團標準范本簽訂、與定標結果一致的由合同管理中心負責審批;無標準范本、與定標結果不一致或修改條款,且合同管理中心無法決定的,再報相關口直管副總裁審批。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的合同(含年度合同)報院長審批,其中標準合同報分管院領導審批。代地區公司報審的合同,按本條審批權限執行。2、賠償、補償合同,金額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由各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金額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報直管副總裁審批;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第二十五條 合同變更審批權限下屬公司以下補充合同(含年度合同)報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超權限的
18、再報集團審批:1、補充合同增加金額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其中力拓土石方公司補充合同增加金額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2、補充合同減少金額。同一份合同,既有增加又有減少金額的,按合計后金額確定報批權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修改集團合同范本重要條款(付款條件、結算方式、違約責任及其他影響我方權益的條款)的,原合同為集團權限的補充合同報集團合同管理中心審批;原合同為下屬公司權限及修改其他非重要條款的補充合同由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報集團審批的補充合同,按集團標準范本簽訂、與定標結果一致的由合同管理中心負責審批;無標準范本、與定標結果不一致或修改條款,且合同
19、管理中心無法決定的,再報相關口直管副總裁審批。建筑設計院、裝修設計院的補充合同報院長審批。代地區公司報審的合同,按本條審批權限執行。第二十六條 合同管理其他規定1、集團已簽訂戰略合作合同,各下屬公司簽訂具體合同時必須與戰略合作單位簽訂(戰略合作合同已明確簽約主體的除外),確因實際操作需要變更簽約主體的,簽約主體為戰略合作單位全資子公司,且戰略合作單位已為其提供擔保的,報集團合同管理中心審核后實施,同時呈直管副總裁閱;非全資子公司的,由集團合同管理中心出具意見后報直管副總裁審批。2、地區公司代金屬材料公司簽訂的對外發包合同及補充合同,經集團經營中心審核后,按地區公司審批權限報批。3、如涉及材料公
20、司統一配送給施工單位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地區公司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同時完成與材料公司、施工單位簽訂三方合同以及材料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供貨合同。三方合同及供貨合同由材料公司自行審批。4、下屬公司承接地區公司業務的,新簽合同、補充合同、合同解除立項及解除協議由地區公司負責報審,經集團經營中心審核后,報地區公司主管合同領導審批。5、園林集團承接集團地產系統相關單位綠化工程的,按景觀概念方案范圍簽訂綠化施工合同,綠化養護合同原則上每3年簽訂一次。第二十七條 下屬公司合同管理部(部門)督促指導合同履約責任部門對合同履約的關鍵控制點及出現的履約問題做好維權取證工作。第二十八條 集團合同管理中心對各下屬公
21、司的合同管理及履約監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與考核,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發現合同管理及履約監督不到位的,給予各級相關責任人及責任領導問責、降薪、降職、免職直至開除處分,并報直管副總裁審批執行。第五章 法律事務管理第二十九條 集團法律事務中心對各下屬公司的法律事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培訓、檢查和監督管理。第三十條 下屬公司案件的起訴、應訴、反訴、上訴、執行,由下屬公司法務人員出具相關意見,經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后,報法律事務中心審核后執行;標的300萬以上案件,再報法律事務中心直管副總裁審批;涉及品牌影響及公司重大利益的,報董事局主席。第三十一條 下屬公司案件的調解、和解,
22、經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后,報法律事務中心審核,再報法律事務中心直管副總裁審批。第三十二條 下屬公司法務人員收到判決后,10分鐘內將判決結果報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同時報法律事務中心。第三十三條 下屬公司遇特殊情況確需外聘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的,由法律事務中心審核,下屬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服務費100萬元以上的,再報直管副總裁審批。第三十四條 下屬公司法務人員在處理法律事務過程中,對履約資料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審核、檢查,如發現關鍵資料存在缺失或瑕疵,可能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的,及時上報法律事務中心,由法律事務中心給予相關責任人問責、降薪、降職、免
23、職直至開除處分,報直管副總裁審批后執行。第三十五條 下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實行月報制度,每月2日前向法律事務中心報告;法律事務中心每月5日前匯總完成并上報集團領導。第六章 預結算管理第三十六條 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對下屬公司的預結算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第三十七條 力拓公司、園林集團對外工程結算1、工程結算審批權限:所有對外工程結算由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審批前,必須經過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抽查審計完畢。工程結算必須按流程審批后才能按合同支付結算款。2、結算爭議的裁決:與施工單位的結算爭議采用會議談判形式解決。爭議金額在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且爭議金額占總結算金額的比例為3%以下(含3%)
24、的由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裁決;20萬元以上或比例為3%以上的由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總經理裁決。3、結算抽查審計:園林集團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對外工程結算,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每周一對上周預決算部已審核的結算進行抽查審計,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結算份數和結算金額的10%;100萬元以上的對外工程結算,周一對上周預決算部已審核的結算進行抽查審計,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結算份數和結算金額的50%。審計以現場核查為主,結合資料審核完成。力拓公司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對外工程結算,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每周一對上周預決算部已審核的結算進行抽查審計,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結算份數和結算
25、金額的10%;100萬元以上的對外工程結算,每周一對上周預決算部已審核的結算進行抽查審計,每季度抽查比例不少于結算份數和結算金額的50%。4、每月5日前,預決算部須將上月的結算爭議會議解決匯總表報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集團預決算審計中心每月10日前匯總并呈董事局主席閱。5、每季度第一月的10日前,預決算審計中心將上季度結算審計意見落實情況報表匯總并呈集團董事局主席閱。第七章 綜合管理第三十八條 各下屬單位須嚴格遵照集團總裁辦各項管理制度,結合本單位的具體實際制訂相關制度,并報總裁辦備案??偛棉k對集團系統行政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并對違反制度的各級責任人嚴肅處理,由總裁辦上報直管副總裁審批發文。第三十
26、九條 資產購置的審批權限下屬公司資產購置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由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報各口直管副總裁審批;50萬元以上,再報集團工程建設系統分管領導審批,每月匯總報總裁辦備案。所有汽車的購置,由用車單位一把手、總裁辦直管副總裁審批后,報董事局主席審批。第四十條 資產報廢、處理的審批權限資產的報廢(車輛除外)、處理,原值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由各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10萬元以上的,報集團總裁辦直管副總裁審批,每月匯總報總裁辦備案。下屬公司車輛的報廢,由下屬公司董事長審批后,報集團總裁辦直管副總裁審批。第四十一條 下屬公司需指定人員負
27、責本單位的知識產權相關工作并與知識產權中心進行對接,涉及的商標、域名、專利、著作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登記、轉讓、維權、注銷等事務,須報知識產權中心審核,并報知識產權中心直管副總裁審批。第四十二條 集團信息化中心對下屬公司信息化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下屬公司信息系統由集團信息化中心統一規劃和組織實施,下屬公司須嚴格按照集團信息化計劃執行。第四十三條 業務管理信息系統軟件的購置須經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集團信息化總監、集團信息化分管領導審批后,報董事局主席審批。其他軟件或硬件的購置,100萬元以內(含100萬元)的,報集團信息化總監審批;100萬元以上的,再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第四十四條 下
28、屬公司信息化部門或信息專員在信息化中心組織下參與本公司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信息系統運維管理工作。第四十五條 信息化中心每季度抽查不少于15%比例的下屬公司使用信息系統的情況,對不按照集團要求進行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嚴重違反系統管理辦法、出現嚴重信息安全風險的,給予相關責任人及責任領導問責、降薪、降職、免職直至開除的處分,由集團信息化總監、集團信息化分管領導審批后執行。第四十六條 檔案印章管理1、檔案中心負責下屬公司(無獨立監察室)檔案印章事務,對下屬公司檔案印章工作進行統籌管理,對下屬公司各部門自行保管的資料和印章進行監督檢查。2、除財務及人事檔案外,檔案中心負責下屬公司(無獨立監察室)
29、所有類型檔案管理并提供檔案使用服務。3、下屬公司(無獨立監察室)各類印章由檔案中心統一安排刻制;除財務印鑒外,下屬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及其它對外有效的印章由檔案中心負責管理并提供用印服務。第四十七條 監察中心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第八章 廉政監察管理第四十八條 集團監察中心負責集團系統廉政監察工作。各產業集團日常監察工作由其所設立監察室獨立負責。集團監察中心所發現各產業集團經營活動中的重大腐敗線索,經集團董事局領導批準,由集團監察中心獨立或聯合產業集團監察室進行調查處理。第四十九條 監察中心負責各下屬單位招標、采購、預決算等各項經營管理環節開展日常監察抽查工作,
30、抽查的數量不得低于其業務量的3%。第五十條 監察中心日常監察中發現案件線索或收到投訴舉報后經分析認為存在涉嫌腐敗問題的,須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決定是否進行查處。第五十一條 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未經集團董事局主席批準,不得對任何員工進行任何調查。第五十二條 監察中發現管理漏洞的,經集團監察中心直管副總裁批準后,發函給相關單位改進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第五十三條 監察中心各自獨立設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QQ等舉報渠道,并采取有效方式讓員工及合作伙伴知曉,以方便投訴舉報。監察中心舉報渠道:舉報電話:13822295198 020-89183709舉報傳真:020-89183709舉報郵箱:HDDC舉報QQ:2424812091第九章 附則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地產集團各下屬公司,包括荊州市晴川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廣州市恒大裝修設計院有限公司、廣州恒大材料設備有限公司、廣州市恒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住宅建設有限公司、恒大園林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力拓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佛山恒大金屬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如有以往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