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驗收兩書兩表內容及范本房屋驗收兩書兩表內容及范本住宅質量保證書都約定了什么?及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是什么?解答: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 3 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 1 年;地下室及管道滲
2、漏為 1 年;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 1 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 1 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 1 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 6 個月;管道堵塞為 2 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后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注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
3、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2、結構類型;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7、配電負荷;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9、其他需說明的問題。住宅中配置的設備、設施,生產廠家另有使用說明書的,應附于住宅使用說明書中。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建設部制定了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竣工驗收備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內容:一、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工程面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各單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名稱;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意見;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