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鋪租賃合同商鋪租賃合同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商鋪坐落地址:_.商鋪面積約_平方米。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第三條:租賃期限1、 租期五年: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
2、及租金交納期限:1、租賃金額:每年_元。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1、 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2、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
3、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 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 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 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