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租 賃賃 合合 同同出租人 :北京華聯(lián)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地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承租人 :快樂檸檬(以下簡稱“乙方”)第一第一條條陳陳述與保述與保證證1.按照本合同列明的條款及條件,甲方愿意出租并且乙方也愿意承租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的以目前現(xiàn)狀交付的檔口。乙方也確認,對于目前現(xiàn)狀交付的檔口的具體情況包括產(chǎn)權、表面等情況予以了解并仍同意承租。2.雙方均保證擁有簽訂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準,(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間的完全代理權、家庭成員間的完全代理權等權利)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一切能力,代表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的人員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3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
2、同前向甲方出示所有能證明其具備合法經(jīng)營資質的文件(詳見附件一),并提供相應復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乙方保證所提交之文件及往來之發(fā)票憑證均為合法取得。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簽訂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條租賃范圍及裝修租賃范圍及裝修、設施設施1甲方的美食廣場位于北京華聯(lián)上地店地下一層小吃城。2本合同項下的檔口位于甲方美食廣場內,檔口編號為 B1-20/SB1-20/S_,面積約為 1818_平方米(其位置平面示意圖見本合同附件二)。3上述第二款所列檔口面積為雙方約定的計算租金的面積,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親自前往察看并丈量檔口的面積(面積若有差異,應在簽約之前提出
3、),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即不得就面積差異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4該檔口現(xiàn)有的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三中列明。該附件作為甲方按市本合同約定交付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檔口時的驗收依據(jù)。第三條第三條租賃用途租賃用途1.該檔口只能用于經(jīng)銷雙方約定之食品或提供雙方約定之服務(具體用途詳見附件四,北京小吃)。租租 賃賃 合合 同同第三條第三條租賃用途租賃用途(延續(xù))延續(xù))2.除附件四列明的用途之外,乙方不得將該檔口或其任何部分用于、或者允許他人用于附件四確認的范圍和內容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3.乙方使用該檔口必須向消費者明示乙方的名稱和檔口的租賃編號,并且不能以任何方式或任何故意或者非故意的原因將其遮擋,為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第四條第四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1.該 檔 口 租 賃 期 限 共1212個 月 , 自20082008年年6 6月月1 1日日 起 至20092009 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