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作業指引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一、 流程目的 規范合同的編制、簽訂、履行,降低經營風險。二、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項目的工程施工、監理/咨詢服務、材料設備供貨等工程類項目采招合同管理。三、 職責12344.11.56788.111910111212.11314151616.112344.11.2.3.4.4.1.12344.1231233.1 招標中心(專職機構)/供應部3.1.1 負責項目合同/補充合同的起草、定稿。3.1.2 負責項目合同/補充合同的審批發起。3.1.3 負責項目合同/補充合同的審批交底、交流。3.2 核算部/成本監控中心3.2.1 參與項目合同/補充合同的審批交底
2、、交流。3.2.2 負責權限內的合同/補充合同、付款的審核。3.3 工程部3.3.1 負責采購下單、付款申請。3.3.2 參與合同的交底、交流。3.4 法律事務部3.4.1 參與合同文本的評審。四、 關鍵活動描述44.1 標準合同文本4.1.1 通常,通用標準合同文本包括4個文本,分別是:1) 總包工程標準合同文本;2) 分包工程標準合同文本;3) 材料設備采購標準合同文本;4) 補充合同標準文本。4.2 項目采招合同文本的起草和定稿4.2.1 在項目采購招標資料編制時起草項目采招合同。4.2.2 合同起草時,可從公司標準合同文本中選擇,如果沒有對應的專用標準合同文本,可用通用標準合同文本修改
3、。4.2.3 定標后,將定標內容及價格清單等編制到起草的合同文本中,工程部、設計管理部負責提供技術資料。4.3 合同簽訂的時機及處理4.3.1 指合同簽訂對應項目進度的時間點,主要區分針對銷售展示區/樣板房和項目大批量采購。4.3.2 如果合同內容不存在價格調差問題,合同可安排在展示區/樣板房前簽訂,但需要把配合展示區/樣板房的付款方式單獨分開。4.3.3 如果合同內容存在價格調差問題,則根據展示區/樣板房部分合同金額大小,確定是否采用甲指乙供方式,由施工單位支付貨款。4.4 采招合同審批4.4.1 根據公司責權手冊中的合同審批流執行。4.5 合同交底、交流4.5.1 合同簽訂后,招標中心(專
4、職機構)/供應部負責召集核算部、工程部、設計管理部對合同內容進行交底、交流。4.5.2 交底、交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單位、聯系方式、價格清單、付款方式、工期、產品質量要求、安裝/施工質量要求、售后服務、雙方職責和權限等,參照工程合同交底書。4.6 施工進場通知及采購訂單4.6.1 對于施工/安裝類合同,合同簽訂后,由工程部給合作單位發送正式進場通知/到貨進場時間表。4.6.2 采購類合同,合同簽訂后,根據工程進度情況,由工程部或供應部負責給合作單位發生采購訂單(通常郵件形式),訂單的數量信息由施工單位提供,施工單位需對采購量負責。4.7 合同款項支付4.7.1 工程部或供應部根據合同約定的
5、付款方式辦理付款手續。4.7.2 付款審批根據公司最新的審批流程執行。4.8 合同變更、補充合同簽訂4.8.1 嚴格禁止通過補充合同的形式擴大原合同的承包范圍,加大工作內容。4.8.2 當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增減工程量(具體參照設計變更和工程指令相關程序要求),設計變更金額50萬時,應簽訂補充合同。4.8.3 簽訂的補充合同參照公司標準合同文本,程序同合同簽訂程序。4.9 合同資料管理4.9.1 合同資料包括合同審批表及合同文本。4.9.2 招標中心(專職機構)/供應部按類別、項目不同,對合同進行匯總、統計,填寫項目合同臺賬,并保證實時進行更新。五、 支持性文件55.1 參考表單及模板5.1.1 工程合同交底書5.1.2 項目合同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