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磐安縣東溪街南區塊選房辦法(征求意見稿)為確保東溪街南外灘華府項目建設的順利完工交付,保障老城區拆遷改造工作有序推進,根據磐安縣安文鎮東溪街南、縣府東側、文明街、東溪街北區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相關規定,結合東溪街南外灘華府房源實際情況,制訂此選房辦法。一、外灘華府房源(一)公寓式住宅房源外灘華府 1、2、3、4 幢,共計公寓式住宅 225 套,建筑面積約 26180 平方米。按建筑面積的不同從大到小分為四檔戶型。其中:一檔戶型(約 140 平方米)45 套;二檔戶型(約 130 平方米)73 套;三檔戶型(約 110 平方米)35 套;四檔戶型(約 90 平方米)72 套。(二)
2、商業用房房源沿東溪街從新里路口開始由西向東第 19 間,建筑面積約652.15 平方米。二、選房對象(一)東溪街南區塊在規定征收期限內正式簽訂協議、騰空房屋并辦理委托支付手續的被征收人。(二)縣府東側區塊在規定征收期限內正式簽訂協議、騰空房屋并辦理委托支付手續的被征收人。(三)文明街區塊、東溪街北區塊在規定征收期限內正式簽訂協議、騰空房屋并辦理委托支付手續的被征收人。 2三、選房原則(一)堅持一戶一套原則公寓式住宅選房以被征收人為單位,不考慮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數量和登記戶口等因素,原則上本區塊按一戶一套進行選房。被征收住宅結算憑證剩余價值大于擬選房屋評估價值三分之一以上的方可再選房。(二)堅持
3、原區塊優先選房原則原東溪街南區塊的被征收人,正式簽訂協議、騰空房屋并辦理委托支付手續的優先進行選房。(三)堅持以被征收房屋價值為基礎就近上靠、適當改善居住條件的原則以被征收房屋住宅結算憑證價值為依據就近上靠確定可選房屋戶型檔次,進行分檔選房。被征收人選房時不得跨檔選房。在房源許可情況下由本人申請經指揮部同意可降低戶型面積選房,但選房后剩余結算憑證價值應按原征收時貨幣補償政策辦理結算手續。(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選房工作,對本選房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房源情況和選房資格在選房前進行審核公示。公證處工作人員對抽簽選房進行現場監督和公證。四、相關規定(一)商業用房選房1.房源:沿東溪街從新里路開始由西向東第 19 間。2.選房方式:抽簽。3.商業用房選房: 商業用房由同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房 3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為評估時點,采用相同的方法、標準評估進行找差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