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島市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規范青島市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規范第一章第一章總總則則第一條為加強廉租住房檔案工作規范化管理,確保完整、齊全和有效利用, 根據國家建設部 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青島市實際,制定本規范。第二條本規范規定了在實施廉租住房保障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等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廉租住房檔案保管、利用、鑒定銷毀的基本原則和方法。第三條本規范適用于青島市各區、 (市)廉租住房管理等有關單位。第四條廉租住房檔案是真實記錄廉租住房政策落實情況,反映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狀況,是我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基礎。各單位應加強對廉租住房檔案工作的領導
2、,建立廉租住房檔案立卷、歸檔、保管、利用和鑒定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廉租住房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和散失。第二章第二章檔案機構及檔案管理人員職責檔案機構及檔案管理人員職責第五條受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對各區(市)的廉租住房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各區(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區域廉租住房檔2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第六條各區(市)要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專(兼)職廉租住房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其職責:(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檔案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及業務技術規范。(二) 統一管理廉租住房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開展檔案利用工
3、作。(三) 對業務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進行指導。第七條各區(市)對廉租住房檔案管理工作要與本區域的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實行同時布置、檢查、驗收。由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對各區(市)檔案管理情況進行考核。第三章第三章廉租住房檔案的收集、整理與歸檔廉租住房檔案的收集、整理與歸檔第八條廉租住房檔案是記錄和反映本區域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史料和證據。 按照建設部 城鎮廉租住房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廉租住房檔案應“一戶一檔” 。具體包括:(一) 申請材料。包括廉租住房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家庭收入證明、家庭住房情況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二) 審核材料。包括廉租住房審核表,工作人員入戶核查記錄,公示內容及反饋記錄,群眾舉報、來訪記錄等。(三) 實施保障材料。包括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登記通3知單,實物配租入住通知書,租金補貼發放通知書,租金補貼變更、停發通知書,房屋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租金補貼合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