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簽:標題篇一:房屋出租稅收房屋出租稅收一、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 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不動產租賃業)的 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 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 3%計算繳納。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 4000 元的,減除費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減除 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 20%(根
2、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 1 元,按 1 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二、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根據財稅200824 號文件(對房產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分別做以下優惠)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 4%計算繳納。2.營業稅: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計算繳納。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 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 3%計算繳納。4.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暫減按
3、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 4000 元的,減除費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減除 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5.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6.免征印花稅。三、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承租方用于經營應繳納以下稅款: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 12%計算繳納。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 5%計算繳納。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 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 3%計算繳納。4.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 1 元,按 1 元貼花。四、企業納稅人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應繳納以下稅款: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 4%計算繳納(根據財稅200824 號文件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 5%計算繳納。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