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 市商業銀行廉租住房建設貸款管理辦法市商業銀行廉租住房建設貸款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支持廉租住房建設,逐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廉租住房建設貸款是指用于支持廉租住房新建、改建的貸款。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借款人是指依法設立的, 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從事廉租住房建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第四條 申請廉租住房建設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廉租住房項目應已納入政府年度廉租住房建設計劃,并按規定取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二)已與政府簽訂廉租住房回購協議。(三)在我行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四)提供我行認可的有效擔保。(五)新建廉租住房項目已取得所需
2、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改建廉租住房已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文件。(六)新建廉租住房項目資本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 20%的比例;改建廉租住房項目資本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 30%的比例。(七)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八)我行規定的其他貸款條件。第五條 我行根據借款人申請對建設項目進行調查、評估,加強貸款審查。借款人應按要求向我行提供有關資料。第六條 貸款申請金額不得高于回購協議確定的回購價款。第七條 廉租住房建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5 年。第八條 廉租住房建設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下浮 10%執行。
3、第九條 廉租住房建設貸款單獨考核、單獨管理,設立單獨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并進行專項統計,實行盡職免責。第十條 廉租住房建設貸款應實行封閉管理,在項目資本金投入項目建設后,按照工程進度進行資金撥付,通過專用存款賬戶對資金的流入和流出等進行有效監控管理,并建立單獨臺賬,對每筆貸款發生時間、流向、用途、收款單位、金額、審核人等進行詳細記錄。借貸雙方在貸款發放后將另行簽訂封閉管理協議。第十一條 廉租住房貸款按以下原則使用:(一)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二)先使用項目資本金,后使用貸款。(三)按項目進度使用貸款。第十二條 廉租住房貸款監督使用逐筆審查已發放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每月將貸款使用情況、 廉租住房建設進展情況以及財務狀況以書面形式與我行溝通。第十三條 不得向廉租住房建設項目發放信用貸款。借款人不能提供足額抵(質)押擔保的,應提供我行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第十四條 借款人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