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紹興縣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為認真做好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工作,創造良好的房地產市 場環境,維護房地產交易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保持我縣住房價格穩 定,按照國務院國辦發200637號,建設部2006166號文件精 神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廣告法、價格法、城市商品房預售 管理辦法沢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 及房地產、工商、物價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根據省統一部署,結合 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 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自 查、檢查、整頓、處理、完善、提高”的原則,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整 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專
2、項活動。通過專項整治,使房地產交易環節 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交易秩序明顯改善,房地產價 格更趨穩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 整體素質得到明顯提高,促進我縣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二. 整頓規范的主要內容(一)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非法銷售商品房的;2、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在10日內開始銷售商品 房的。(-)商品房預(銷)售活動的動態監管1、商品房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權利狀態(如:查封、抵押、 限制)等預(銷)售信息未及時、全面、準確地在網上備案系統和銷 售現場進行公示的;網上備案系統未向購房者、咨詢者主動開放
3、或拒 絕查詢的;2、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盤、囤積 房源等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或者縱容、雇傭人員炒作房價,擾亂市 場秩序的;3、已售出的商品房尚未申領房產證而進行轉讓倒賣的;4、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要求實行商品房買賣合同聯機備案而預 售商品房或變相預售商品房的;(三)房地產廣告發布管理1、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發布商品房預售廣告的;2、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布的形象廣告標注有 售樓部地點、售樓電話、傳真、銷售(代理)機構等字樣的;3、發布的廣告承諾售后包租、返本銷售或廣告中有關房地產項 目的名稱、面積、價格、用途、位置、周邊環境、配套設施等內容虛 假違法的;4、廣告發布單位未對房地產廣告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發布 虛假廣告和其他違法違規廣告的。(四)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管理1、未使用浙江省建設廳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2、在與購房人訂立合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