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寧縣村衛生室房屋使用管理辦法第一條:根據湖南省衛生廳關于2008年國債村衛生室建設有 關事項的通知(湘衛農發200813號)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村衛生室 建設指導標準(試行)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本縣村衛生室的房屋建設、使用、管理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村衛生室建設堅持因地制宜,按照“適用,夠用,管用 的原則修建。第三條:政府投資建設的村衛生室,資產列入國有資產監管范疇, 實行村用,鄉鎮衛生院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 轉租、轉借、出售或者閑置村衛生室用房,由鄉鎮衛生院辦理相關產 權手續。第四條:國債村衛生室建設享受國債項目規定的無償提供建設用 地和省政府關于農
2、村中小學危房改造等五個重點建設項目有關問題 的會議紀要(湘府閱【2005】80號)規定的優惠政策。第四條:實行一村一室,鄉村醫生必須取得鄉村醫師以上專業資 格,且必須是村衛生室的法人。第五條:資金來源:政府扶持、鄉鎮衛生院和鄉醫自籌形式籌 集建設資金。第六條:各單位必須建立專項資金專戶,做到專戶管理,統籌安排, 專款專用。并自覺接受財政部門、審計、紀檢和衛生等相關部門監 督。第七條:鄉鎮衛生院必須設置明細帳簿和相應會計科目,及時、 準確、完整編制財務報表,設立專項資金的專戶,專賬,嚴禁白條入 帳,任何個人不得挪用。第八條:嚴格按照貨幣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一律采用銀行轉 帳支付,不得白條領款和現金
3、支付,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進度撥付,不得超前撥付資金。第九條:縣衛生局負責統籌規劃村衛生室用房的建設,建設標準 按湖南省村衛生室建設指導標準(試行)執行。建設面積原則上要求60平方米以上。第十條:縣發展改革局下達項目指標前,衛生局會同發展改革局 對上報的村衛生室進行實地查看,村委、鄉鎮衛生院與鄉村醫生必須 簽訂新寧縣村衛生室使用合同,未簽訂合同的,衛生局與發展改革局 協商后予以調整項目。第十三條鄉村醫生使用村衛生室房屋必須交納房屋使用保證 金,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村衛生室房屋, 不得改變住房建筑結構,設備, 設施,不得改變使用用途和水電管網的結構,不得損壞門 窗。第十四條:出現以下情況時,鄉村醫生必須在7天內無條件退還村衛生室房屋:(1)因身體原因無法勝任鄉村衛生工作的;(2)男性鄉村醫生年齡達到60歲、女性年齡達到55歲;(3)被依法吊銷醫療執業許可證的;(4)被依法取消鄉村醫生資格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