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錄一、致委托估價方函二、估價師聲明三、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四、房地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一)委托估價方 (二)評估機構 (三)城市區域情況介紹 (四)評估范圍和具體情況說明 (五)評估目的 (六)評估原則 (七)評估基準日 (八)評估依據 (九)評估方法 (十)評估結果 (十一)評估作業日期 (十二)評估報告有效期限 (十三)附件致委托估價方函馬蓮:受您委托,本所對坐落于南京市鼓樓區聚福園24號202室房屋所有權證編號:寧房權證鼓轉字第220596號,丘號057215-II-18;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寧鼓國用(2003)字第14231號,地號:060101140452房地產進行了價格評估,
2、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客觀、公正、合理的原則,采用科學的估價方法,按照必要的估價程序,經過客觀科學地分析、測算,并結合估價實務經驗,確定評估對象房地產于評估基準日(二00三年九月十六日)的市場價格為¥44.30萬元,大寫:人民幣肆拾肆萬叁仟元整。附:寧金房地估字2003-09- 號房地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南京金匯通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估 價 師 聲 明我們鄭重聲明:1、我們在本估價報告中陳述的事實是真實的和準確的。2、本估價報告中的分析、意見和結論是我們自己公正的專業分析、意見和結論,但受到本估價報告中已說明的假設和限制條件的限制。3、我們與本估價報告中的估價對象沒有利害關系,也與有關當事人沒有個人利害關系或偏見。4、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地產估價規范進行分析,形成意見和結論,撰寫本估價報告。5、我們已于二三年九月十六日對本估價報告中的估價對象進行了實地查勘。 估價的假設和限制條件 1、本報告評估結果是二三年九月十六日的市場價格,僅適用于本評估報告之特定目的,即在估價時點預期能夠成交的最好的價格,它依據如下假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