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 共 2 頁經濟區私房建筑監管辦法經濟區私房建筑監管辦法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認真落實市規劃局關于瑯岐經濟區私房建設有關問題會議紀要,結合我區村民建房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瑯岐經濟區(鎮)私房建設管理的意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已完成村莊整治規劃的村(紅光村、后水村、樂村村、閩江村)的緊房戶、缺房戶村民可以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依法按程序上報審批建房。二、未編制村莊整治規劃的村要抓緊編制,但在未編制前的過渡期間,村委會在不違反瑯岐經濟區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做好村民建房的地塊選址,并形成文本,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報瑯岐鎮政
2、府備案。同時,村民建房的選址必須先經相關部門預審后,再申請宅基地建房報批手續。切實做到未編制村莊整治規劃的村控制私房建設。三、嚴格控制村內插花地用于村民建房,對于往年鎮、村已批給村民的村內插花地的私房建設按程序上報審批,但未編制村莊整治規劃的村必須在村內預留足夠的地塊,作為村民莊稼地、道路、停車場等公共用地。四、如原址原面積過小,且符合擴建條件,在不影響村莊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允許建筑面積小于30m2的予以重新申請改擴建。第 2 頁 共 2 頁五、在清違巡查過程中,發現村民在搶建的,勒令其停止施工,并按程序報批,符合審批條件的方可繼續施工。勒令停止施工后仍然繼續搶建的或經核實不符合審批條件的依法堅決予以制止并拆除。請各有關單位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