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酬及提成制度薪酬及提成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實現薪酬決策對內具有公平性、 公正性、 對外具有競爭力的目標,保障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基本權益,吸引和保留高素質的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創造良好工作業績,特制定本薪酬制度。第二條 公司薪酬制度實行績效工資制。堅持以下原則:與公司整體經濟效益掛鉤、與職位責任掛鉤、與工作業績掛鉤。第三條 崗位績效工資制是按照員工職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確定收入的分配形式。 即對員工所從事的工作職位進行評估,確定相應的工資標準,同時輔以績效考核,依員工的工作實績給予相應的報酬。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置業顧問 業務主管 門店經理三個級別。第二章 薪酬結構第五
2、條 崗位績效工資由三部分構成:基本工資、業績提成、業績獎金。第六條 基本工資是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公司為其支付的、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勞動報酬。基本工資的確定:1、依據職位評估,確定公司職位序列及職位等級;2、依據公司整體經濟狀況確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3、依據崗位的聘用要求確定員工職位工資等級。4、依據員工工作表現調整職位工資等級。5、職位工資隨職位變動而變動,易崗易薪。基本工資的標準:置業顧問業務主管門店經理1000/月1200/月1500/月第三章 業績提成第七條 業績提成依據是以簽定代理合同并實收的代理費為依據。第八條 業績提成發放條件代理費到帳后,財務人員已核定門店整體收入后作為提成發放
3、的依據。第九條 業績提成發放比例的確定置業顧問業務主管門店經理25%-35%35%30%1.置業顧問的起始提成為 25%,當個人完成累計業績 2 萬后,提成提高到 35%。2.業務主管的提成為業績的 35%。3.門店經理的提成為整個店面員工的總業績-門店當月總費用-門店員工提成后的 30%。第十條 業績提成的發放原則1.符合上述發放條件的,依據上述辦法核定并發放提成。2.若當月簽定的買賣代理合同中出現收入未確定的或則是代理費沒有一次性付清的,業績按實際收回的代理費核算。3.簽定了代理合同并收回了代理費用并發放了業績提成,但因為公司原因或則因個人原因造成代理費退回的,公司有權追回已發放的業績提成,并在個人累積業績中扣除。第四章 業績獎金第十一條 業績獎金的發放條件1.職業顧問和業務主管當月業績超過 5 萬的,按業績的 40%發放提成,當月業績超過 8 萬的,按業績的 45%發放提成。2.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