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集資建房管理暫行辦法(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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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集資建房管理暫行辦法(5頁).doc
1、廣西壯族自治區集資建房管理暫行辦法為了充分發揮單位、個人建房的積極性,鼓勵職工個人加大住房 建設的投入,緩解城鎮職工的住房困難,改善居住條件,并逐步 與住房商品化接軌,必須加強對集資建房的組織與管理.現提出以下管理暫行辦法:一、集資建房的原則(一)集資建房.是指我區城市各類行砍、企事業單位為解 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困難,經批準由國家,單位、個人共同籌資建 設住房的一種形式(二)集資建房必須符合城市建設規劃,要堅持“統一規劃、 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指導方針:(三)集資建房只搞公寓式住宅,各類住房建筑面積和裝修標 準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四)我區城鎮行政、企事業單位的
2、職工,以自住為目的,均 可參加集資建房。無房戶、住房困難戶和危房產應優先安排集資 建房,并由集資建房單位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和組織資金籌集;(五)建有私房和已購買公有住房的職工原則上不能參加集 資建房。但對原已購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經集資建房單位批準,也可以參加集資建房,但須向原產權單位以原價退 出已購住房。(六)本暫行辦法適用于我區城市 (包括建制鎮和工礦區)各 類行政、企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二、管理機構和審批程序(-) 自治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自治區建 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區集資建房工作的指導、 協調、管理。(二)市、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集資建房工作的指導、協調、管理和資(三) 各級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聯合對各 單位集資建房資金的存儲和使用進行監督。(四) 集資建房的審批程序I、集資建房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和職工的住房情況, 提交申請集資建房報告送審查部門審批,申請報告包括如下內 容:本單位集資建房的規劃、擬建住宅建筑面積、戶型、套數;每戶建筑面積、集資標準、金額;資金來源、建設用地來源、單 位面積綜合造價概算及各集資戶的住房情況等。2、集資建房單位持審查部門批文到當地計劃、城建、規劃、 土地籌有關部門辦理立項,有關費用減免、施工等手續。(五)凡使用房改資金集資建房的單位, 集資建房款必須全額 存人該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戶, 全部用于集資住 宅和相關工程設施建設。三、 集資形式及有關費用減免(一) 集資建房資金來源實行“政府扶持、單位支持、個人負 擔”的原則:I、政府扶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