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租房補貼管理辦法一、目的:為解決外地員工的住房問題,減輕員工租房負擔,提高公司福利水平,特制定本辦法。二、凡因工作關系,武漢市以外縣市的員工需租房住宿的,由該員工自行申請,經審批核準后始付租房補貼。三、具體要求(申請租房補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3.1 申請者為本公司正式員工;3.2 公司未提供宿舍;3.3 在公司所在地沒有住房的;另:員工配偶在公司所在地有住房的,不得申請租房補貼。四、租房補貼按以下標準執行:五、申請租房補貼的程序為:5.1 員工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租房補貼申請表 ,部門主管及經理認真審核個人情況后簽字確認,再交由人力資源部復核相關信息,最后總經理審批。5.2 提供租房
2、合同復印件、房東信息等相關材料;5.3 人力資源部對申請人基本情況進行復核,確定租房補貼標準,并按月隨工資發放;5.4 租房補貼每半年復核一次。職等職等標準:(元標準:(元/ /月月/ /人人)A A500500B B500500C C500500D D400400E E300300F F250250G G200200六、住房補貼規定:6.1 因住房而產生的費用如:水費、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公司不再給予額外補助,均由住房者自行承擔;6.2 公司對員工在所租房屋中出現的任何情況及問題不承擔法律責任;6.3 如所租房屋租金低與補貼金額時以實際租金為準進行補貼; 如房租高于補貼金額部分則以補貼金額為準,超出部分由員工自行支付;6.4 個人住房情況應如實填寫,并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映住房變化情況,若發現員工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追繳全部補貼金額,并予以全公司通報批評處分。七、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八、本暫行辦法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