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為順利完成本建設工程,規范施工現場管理,發包人、監理人及承包人三方商議達成如下管理辦法,承包人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1. 施工前期管理施工前期管理1.1 施工用水、用電必須到位,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并單獨計量交費。1.2 施工運輸主要通道必須全部硬化,保證滿足運輸使用。1.3 外圍圍墻墻高 2.0 米,外圍寫掛標牌,臨設地面全部硬化。現場辦公室全部采用標準化結構。施工區域內臨設辦公區全部吊頂,地面嵌貼地磚,周邊盆栽或綠化。1.4 內外環境按市建委創建“綠色環保工地”實施意見和成都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執行。1.5 工地大門用鐵花大門,并要有門衛室,設置統一著裝的保
2、衛人員。大門處必須設置兩級沖洗設備,沖洗槽,沉淀池,不干凈的車輛嚴禁出入工地。1.6 工人生活區、辦公區必須分開。除夜間值班、倉儲保衛人員外,施工區不準住人。1.7 全部施工區、臨設辦公區、生活區必須作好排污、排雨水措施,保證暢通,不得有積水,施工區有條件設置的廁所必須是可沖洗帶化糞池的。1.8 各種施工標牌,五牌一圖必須上墻整齊美觀,現場文明施工達到規范化。1.9 全部管理人員、工人進入施工現場佩戴工作牌、安全帽。工人統一著裝,工人和管理人員安全帽顏色分開。1.10 通訊聯絡:施工辦公室必須安裝電話傳真機。所有現場管理人員聯絡電話必須列表并上墻保證隨時能聯絡。以上各條在過程中控制,如承包人有
3、一項未按要求完善合格,每次罰款100-500 元。2. 基礎、主體施工管理基礎、主體施工管理2.1 基礎、主體施工前的準備2.1.1 基礎施工前認真搞好測量工作,正確建立高程水準點坐標系統控制網,自查合格后請專業測繪部門復檢,并經監理批準后方可使用。2.1.2 基礎施工前作好施工隊任何機具的就位工作,認真了解地質資料情況,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措施方案, 經監理審核, 發包人審批。 如排水方案、施工順序、技術措施等。2.1.3 建立、健全、完善質量保證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報監理審批。2.1.4 各道工序和各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工作,關鍵工序施工技術交底必須報監理,無施工技術交底不準施工。以上各條要求為強制性條例, 有一項違反上述要求則每次每項罰款 500-2000元。2.2 基礎、主體施工階段及安裝階段管理2.2.1 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方案施工,不得以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