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景區安全管理制度撰寫人:_部 門:_某景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做好游覽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感,確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有秩序地參觀游覽,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風景區內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本制度。第三條 景區全體工作人員履行安全職責,實行責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是安全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對安全工作負間接領導責任。第四條 安全責任人的職責。1、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2、制定本景區安全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3、組織制定和落實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4、組織
2、安全宣傳教育;5、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6、改善安全條 件,完善安全設施;7、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搶救;8、協助調查事故原因。第五條 有秩序地維護游客參觀游覽,游覽前必須宣講游覽的安全事項和有關要求。第六條 嚴格執行核定載客的規定,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駕船,嚴禁單獨載客行船。第七條 船只破漏失修或駕船工具缺損不準開船;病、殘人員不準開船;洪水超過警界線不準開船;照明設備不全不準開船。第八條 劃船載客,謹慎操作,必須平穩,要靠右邊緩速行駛,轉彎要減速鳴示,靠碼頭要小心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能發生硬碰撞。第九條 導游、渡工必須提醒游客坐船時備帶救生衣。第十條 遇停電時先穩定游客,導游不得離開
3、隊伍,把游客帶到安全的地方就地休息等待送電。二十分鐘后因發電機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送電的必須報告領導,及時派員把游客帶出來。第十一條 導游員要提示游客安全事項,嚴防觸摸路邊電纜及電器設備,及時制止游客誤偏安全地劃。第十二條 安全員及安全領導小組各部主管人員,要每天對所負責事項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第十三條 安全領導小組每星期五統一全面對地下河的行人步級、欄桿、碼頭、船只、照明、燈光線路、吊橋、配電房、發電房等安全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人員搶救并做好善后處理、調查工作。第十五條 違反本制度按員工獎懲條 例處罰。第十六條 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實施執行。第 4 頁 共 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