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目的確保小區公共照明設備安全正常運行,達到節能降耗的目的。2.0 范圍適用于碧桂花城物業轄區內的公共照明設備的管理,包括高桿燈、庭院燈、草坪燈、裝飾燈、應急燈、大堂燈、梯燈、公共廁所燈、照明線路及控制設備。3.0 職責3.1維修技工負責公共照明設備的維修、保養。3.2工程維修組負責人負責公共照明設備的綜合管理及檢查監督。4.0工作內容4.1公共照明系統巡查維修。4.1.1技工在每晚中班值班期間,根據更換公共照明記錄本記錄情況,按街、座依次巡查大堂燈、梯燈、公共廁所燈、應急燈,發現不亮時馬上更換。4.1.2技工在每晚夜班值班期間,巡查時發現庭院燈、草坪燈、裝飾燈不亮時,記錄下來,次日在天
2、氣許可的情況下,中班和夜班二人值班期間,按照記錄依次更換不亮的庭院燈、草坪燈、裝飾燈。4.1.3技工在每晚值班期間,巡查時發現高桿燈不亮時,記錄下來,次日白班在天氣許可的情況下,由工程維修組負責人組織人員,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更換不亮的高桿燈。4.1.4所有更換的燈的位置及型號,必須及時填寫在照明更換記錄表上。4.1.5每月工程維修組負責人對照明更換情況進行分析,如有異常情況,組織人員對照明線路、控制設備進行檢查測試,保證公共照明設備安全正常運行,從而節能降耗。4.2公共照明運行時間表。4.2.1路燈、草坪燈:每星期中夜班按天氣情況合理調整開關燈時間,保證業戶正常生活需求和節能效果。4.2.2商業街走廊燈:19:00-23:00全開,23:00-06:00開啟其中一路(具體視天氣等情況而定)。4.3每年12月20日前工程維修組負責人制定下年度公共照明設備維修保養年度計劃,經分公司經理審核后上報公司領導審批。4.4在臺風暴雨過后,應對高桿燈、庭院燈、草坪燈、水景燈、裝飾燈進行檢查,保證公共照明設備安全正常運行。5.0記錄表格5.1公共照明系統檢修記錄表 (碧桂花城公設制照表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