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績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考核的目的1、通過對各級人員在一定時期內擔當職務工作所表現出來的能力、努力程度及工作實績進行分析,做出客觀評價,把握各級人員工作執行和適應情況,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及教育培訓方向,合理配置人員,明確各級人員工作的導向;2、保障公司有效運作;3、給予各級人員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以及公正合理的待遇,以促進組織管理的公正和民主,激發員工工作熱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條 考核的用途人員考核的評定結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合理調整和配置人員;2、職務升降;3、提薪、獎勵;4、教育培訓、自我開發、職業生涯。第三條 考核原則1、以績效為導向原則;2、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原則;
2、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4、多角度考核原則。第二章 考核對象與考核周期第四條 考核對象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管理處經理、部門經理、部門主管、公司總部操作層員工參加季度和年度考核。管理處操作層員工參加月度和年度考核第五條 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本月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月度考核結果與本月度的績效工資直接掛鉤。本資料來自2、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季度考核結果與本季度的績效工資直接掛鉤。3、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進行全面綜合考核。年度考核作為晉升、淘汰、評聘以及獎勵工資、培訓。或其他福利的依據。第三章 考核機構、考核時間與考核程序第六條 考核機構1、考核人考核人負責對所有直接下級人員的考核評定:總經理:董事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管理處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部門主管:所屬部門經理;操作層員工:所屬部門主管(無主管的由部門經理直接考核)。2、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其日常執行機構,負責考核的組織、培訓、資料準備、政策解釋、協調、申訴和總結等工作。3、公司總經理對各級人員的所有考核和評定進行確認,行使最終決定權。第七條 考核時間月度考核于次月初5日內完成;季度考核于次季度初5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