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8附錄 B 成套房屋建筑面積計算一、一般規定l.房屋面積計算系指外圍水平面積及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等的測算。2.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按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層高 2.20 米(含 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3.房屋共有建筑面積系指各產權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4.房屋使用面積系指房屋戶內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間面積,按房屋的內墻面水平面積計算。5.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 米以上計算。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暗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
2、間、水箱間不計層數。6.房屋所在層次是指本權屬單元的房屋在該幢樓房中的第幾層。地下層次以負數表示。二、計算全部建筑面積的范圍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單層房屋內如帶有部分樓層者,符合規則一般規定的亦應計算建筑面積。2.多層和高層房屋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3.房屋內的技術層(管道層、附層、夾層等)層高在 2.20 米以上的按其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4.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的回廊部分,層高在 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2 / 85.樓梯、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建
3、筑面積。6.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樓層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7.房屋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筑,層高在 2.20 米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按外圍水平面積計算。8.原始設計斜面結構屋頂下加以利用的空間,高度在 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9.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接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0.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 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 均按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1.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層高在 2.20 米以上的地下層(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庫、地下商場等)及其相應出入口,按其外墻(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保護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3.有柱或圍護結構的門廊、門斗,按其柱或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4.玻璃幕墻、 金屬幕墻以及其他材料幕墻等作為房屋外墻的, 按其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既有主墻體又有幕墻時,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