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 年 11 月 20 日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2014年 11 月 24 日國務院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該條例已于 2015 年 3 月 1日施行。從時間跨度看,這項制度已經快吆喝兩年了,按照工作計劃,今年下半年實現信息平臺上線試運行,2016 年基本完成數據整合建庫,2017 年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信息平臺。但是,正是這樣一項被看作是改變中國地產行業和投資格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步履蹣跚。從全國來看,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嚴重滯后,導致不動產統一登記“統而不一”,其根本的原因是這項制度的頂層設計有問題。一、二十多年“兩個和尚各抬各的水吃”。全世界
2、不動產登記都是進一個窗口, 發一個房地產證, 唯有我們中國人浮于事, 非要一個證掰兩半, 一個房產證、一個土地證分別辦理,這個畸形的體制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建設部負責發房產證,國土部負責發土地證,到城市這一級分別由房產局和國土局各自負責,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怪事。全世界都是由一個部門管理,而我們的政府非要讓兩個部門重疊管理,兩套人馬,兩個登記信息系統,兩個權屬檔案中心分別運作,交易當事人進兩個門,辦兩個證,加大成本,降低效率,讓老百姓多花錢、多跑腿,辦兩個證,還容易出差錯,被不法分子鉆空子。好在,兩個證由兩個部門各自獨立封閉管理,雖然苦了老百姓,罵娘聲不斷,但是多年形成“兩個和尚各抬各的水吃
3、”的格局,城市這一級房產和國土兩個部門各自封閉,各干各的事,各發各的證,互不扯皮,二十多年倒也相安無事。二、“兩個和尚各抬各的水吃”要改為“兩個和尚共同抬水吃”。雖然“兩個和尚各抬各的水吃”不扯皮,但畢竟辦兩個證不僅成本高,勞民傷財,不便于政府建立統一的登記信息平臺, 現在國務院要求對發證和房地產市場實施統一管理, 這個改革的方向是對的。 遺憾的是改革的頂層設計出了問題: 將中央部級 (住建部和國土部)和地方縣以上城市的房地產管理體制搞得上下一般粗、一刀切,忽視了如何讓改革在基層更接地氣。在中央部級層面,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并不不直接承擔登記業務,扯皮扯在上面,與老百姓無關。但到了下面城市這一級,天天辦證的人門庭若市,職責仍然扯不清麻煩就大了。這也是包括不動產統一登記在內的許多改革如鯁在喉的癥結所在。過去房產登記工作由住建部負責,現在“兩證合一”并由國土部一家主導,過去的房產登記職能要平移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