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久性用電工程合同 建設單位: (甲方) 承建單位: (乙方) 年 月 日簽訂 簽 定 本 合 同 前 須 知 1、 您已具備簽定合同的法律常識 2、 您已全部詳細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熟知其含義 3、 您確認本合同中手寫的內容與打印的內容均屬雙方的真實意 愿的表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您確認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簽定本合同 5、 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合同上簽字,貴企業有權在本合同上蓋 章 6、 您已確保提交的所有資料、證件(含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 務登記證等) 、印章、簽字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7、 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法行為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 您將本著誠實、信用
2、的原則,善意簽定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備注說明及簽訂合同的要求: 1、 本合同為范本合同,各項目公司工程部根椐自身實際情況修改其 間相關數據,并由經辦人-工程部經理-項目審計部-辦公室- 財務部-分管副總-項目總經理-策劃部-審計部-董事長辦 公室轉董事長審批(附合同審核單) ;合同應按工期進度計劃提 前完成(以興元星辰為例,必須在主體封頂后 5 天內完成) ;并 由工程部送達承包方(以興元星辰為例,必須在主體封頂后 6 天 內送達對方) ,以利合同洽談工作;送達承包方時應要求對方給 予簽收,簽收單留存工程部。永久性用電工程合同必須在主體封 頂后 20 天內簽訂完成。 2、 在訂立該合同之前,必須
3、向對方索取對方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法人代碼證等的復印件,確認其真實性后要求對方在復印件上加 蓋公章。 永久性用電工程合同永久性用電工程合同 建設單位:福建興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福建省火電工程承包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并結 合工程實際情況,就興元星辰永久性配電工程承包事宜,經甲方、乙方雙方 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興元星辰開閉所 二、工程地點:倉山區展進巷北側 三、工程施工及依據:依照市電力勘察設計所設計圖紙會審后的方案進 行施工。 四、承包范圍: 1、從配電房至各樓層電表箱低壓電纜敷設
4、。 2、配電房所有低壓開關柜、變壓器購置與安裝。 3、電房內外電纜溝及規劃管線圖要求的南向預留高壓電纜溝道土建工 程。 4、電房內設備基礎,回填砂,地面,避雷接地網、照明線路、高壓環網 開關安裝等工程。 5、各幢號分接箱,各戶電表安裝。 6、高壓配電工程設計費、監理費、初裝費; 6、具體設備數量及品牌、型號詳見附表作為合同附件。 五、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價,乙方自負盈虧。 六、工程造價: 本工程總造價為:壹佰肆拾叁萬肆仟伍佰零肆元整(¥1434504 元) 。其 中:乙方承包工程安裝及施工造價為壹佰叁拾玖萬貳仟貳佰柒拾捌元整 (¥1392278 元) 。設計費肆萬貳仟貳佰貳拾
5、陸元整(¥42226 元)為一次包 干使用。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承包工程施工造價(1434504 元大寫:人民 幣壹佰肆拾叁萬肆仟伍佰零肆元整) 的 20給乙方。合計金額為: ¥286900.8 元(大寫:貳拾捌萬陸仟玖佰元捌角整) 2、本工程使用的變壓器、低壓柜及電纜等設備(詳購見合同附件)全 部進場后七天內再付承包工程施工造價的 60,合計金額為:¥860702.4 元 (大寫:捌拾陸萬零柒佰零貳元肆角整) ,余款¥244674.8 元(大寫:貳拾肆 萬肆仟陸佰柒拾肆元捌角整)待驗收合格送電后壹個月內付清。 3、設計費肆萬貳仟貳佰貳拾陸元整(¥42226 元)由甲方直
6、接匯入福 州電力勘察設計所。 4、甲方支付每筆款項時,乙方應出具等額正式發票。 八、施工期限: 1、乙方工程施工工期為:70 天,應在 2002 年 6 月 20 日前竣工驗收合 格送電。 2、如遇有五級以上地震、臺風、暴雨天氣造成停工 8 小時以上的,工 期順延;其他一率不予順延工期。 十、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陳燕清、賴傳棋為現場代表,處理現場具體問題; 2、甲方協助乙方與土建單位搞好施工現場的協調配合工作; 3、甲方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及施工場所,電費由乙方自理。 4、甲方應及時提供有關證明和報告文件供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辦理該配電工程施工過程所
7、需的全部手續,直至供電局驗 收合格送電為止。 2、乙方委派陳亨財為現場代表,處理現場具體問題。 3、乙方應確保施工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應負責協調供電工程系統中外線及高壓柜的施工協調工作,若 因高線路及高壓柜施工不及時,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5、由乙方代購安裝的設備,如變壓器和低壓柜等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 關的質量要求和環保要求,若乙方代購的設備其質量不合格或無法達到國家 有關的質量要求和環保要求,乙方應負責退貨、更換,同時應賠償甲方由此 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由乙方負責施工配電工程,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質量要 求,若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應負責返修直至達到合格標準。 十一、違約責任:由于乙方原因無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壹天,乙方應 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按每日 3000 元(大寫:人民幣叁仟元整)計取。因此造 成用戶正當投訴的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生效, 作為雙方履約各工程結算的依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 經辦: 時間:2002 年 4 月 10 日 時間:2002 年 4 月 10 日